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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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M6:3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1监督电话077112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
2、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12设定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X)2年8月4日国务院令第36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给认证证书。其中,
3、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第14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逐步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菌药品GMP认证下放对接工作会议纪要,自2016年1月1日起无菌药品GMP认证下放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总局不再承担药品GMP认证工作。13实施对象在广西境内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认证证书申请。14行使层级自治区级。15权限划分1 .根据中华
4、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给认证证书。其中,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2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第14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逐步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菌药品GMP认证下放对接工作会议
5、纪要,自2016年1月1日起无菌药品GMP认证下放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总局不再承担药品GMP认证工作。16行使内容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给认证证书。17通办范围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6个月。承诺办结时限65个工作日(不含申请人补正及整改时间)。19实施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药品生产企业认证证书核发的企业,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20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空表、初审意见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o21特殊环节(含中务)环节名称现场检查、专家综合
6、评定和审查公示等。办结时限55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整改时间)。22审查方式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2 .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 .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
7、印、友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 .“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更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 .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4 .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见;5 .包括营业执照在内的政府核发证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类别。6 .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保持一致。(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1.格式要求:一般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图纸可使用A3型纸;字体不小于5号。2.材料要求:专业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保持一致;具有与拟生产的药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生产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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