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的理解与认识.docx
《浅谈对“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的理解与认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对“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的理解与认识.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浅谈对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的理解与认识“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都属于职务调整范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都把组织调整、组织处理作为追究违纪责任和追责问责的措施之一。但“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两个概念怎么理解区分?二者执行主体是否相同、适用情形孰宽孰窄、惩戒效果孰轻孰重?一、对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概念的理解组织调整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二、三种形态,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之一。党章第四十条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
2、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而处分条例第五条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处分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纪律建设实践中创新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党章的规定进行具体细化,其中将“党纪处分、组织调整”又细化为第二种形态的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和第三种形态的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因此我们可以将组织调整看作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二、三种形,它和党纪处分配合使用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
3、组织处理是对涉嫌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的一种处理方法。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这里可以看出,在审理阶段,组织处理适用于被审查人有违纪事实,但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不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情形。案件审理部门经审核,在提出免予纪律处分建议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形提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建议或者依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组织处理建议。但在实际监督执纪中,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还不止于此。如,初步核实阶段,承办部门在综合分析初步核实情况后,对
4、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被核查人,应当提出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的处置建议,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审查调查阶段,发现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已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果用责令辞职的组织处理方式,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及时消除影响。二、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之间的关联首先,从执行主体上来看;不论是“组织调整”还是“组织处理”都有“组织”一词,所以这两种措施的执行主体都是党组织。这里的党组织不仅仅指的是党委(党组),也包括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其次,从“调整”与“处理”的词面意思来理解:调整指的是重新调配或安排,使合于新的情况,而处理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谈 组织 调整 处理 理解 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