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于赋予乡(镇)对县直部门及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权的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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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关于赋予乡(镇)对县直部门及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权的实施办法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充分发挥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主导作用,现就赋予乡(镇)对县直部门及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权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通过赋予乡(镇)对县直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建立乡(镇)对县直部门和派驻机构自下而上的评价制度,不断提升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话语权”O二、适用范围(一)县直部门。(二)派驻机构。三、评价内容(一)对县直部门评价内容。重点评价是否履行部门职责,积极下沉工作力量,及时响应乡(镇)呼叫,处理解决重点工作难题;是否以“属地管理”为名“责任甩锅”,向基层转嫁责任;是否在清单执行过程中存在
2、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现象等。(二)对派驻机构评价内容。重点评价是否认真履行派驻工作职责,服务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协助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否自觉主动接受乡(镇)统一协调指挥,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是否定期向乡(镇)汇报工作、及时报告重大问题;是否严格遵守派驻机构双重管理有关规定,落实相应日常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四、考核方式(一)建立工作纪实制度。乡(镇)实行工作纪实制度,及时记录县直部门及派驻机构履职情况。(二)全面进行综合评价。分层次分领域开展综合评价,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进行综合评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分别对县直部门、
3、派驻机构进行评价。(三)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市场主体代表等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进行满意度测评。(四)集体研究确定结果。乡(镇)党委要集体研究确定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优秀”比例不超过部门总数的30%。五、结果运用(一)乡(镇)将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的评价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作为考核评价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据。(二)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其派出部门反馈。对于派驻机构考核评价结果较差,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乡(镇)可对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人事调整建议。六、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要做好乡(镇)对县直部门及派驻机构
4、考核评价权的指导工作,乡(镇)党委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考核标尺,用好考核指挥棒。相关派出部门要做好对接工作,积极支持乡(镇)落实考核权。本实施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赋予乡(镇)对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对接、促进条块协作,推动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工作体制,现就落实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
5、同意权,提高乡(镇)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考核选任的话语权,更好地促进条块联动、条条协作,为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派驻乡(镇)机构负责人的考核、选任工作。三、方式方法(一)人事考核权1.加强日常管理。乡(镇)负责监督派驻机构负责人考勤和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不到岗、不履职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县直部门安排派驻负责人外出参训参会,需函告乡(镇)党委,以便于乡(镇)党委统筹安排。2 .开展书面述职。每年年底,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向乡(镇)提交个人书面述职报告,述职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存在不足和下一年度工作打算等,作为评议考核派驻机构负责人履职的依据。3
6、.抓好年度考核。乡(镇)党委会同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对派驻机构负责人工作落实情况、服从配合情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充分听取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分管负责人及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在年度考核中,乡(镇)有不同意见时,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对于县管干部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在考核中注重听取乡(镇)党委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评价意见。4 .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考核优秀的择优推荐。对工作中存在不配合、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实绩差,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以及在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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