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起草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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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起草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对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X草案送审稿昨如下说明: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市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拟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立法保护,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将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2-2026年立法规划及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确定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开展条例起草工作。(-)立法的必要性L制定条例是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上位法的具体体现。目前我国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相关内容分散规
2、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尚未制定一部专门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综合性法律或行政法规,总体上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立法基础相对薄弱,保护措施规定比较原则,存在与基层监管执法联系不紧密、实践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当前严峻的饮水安全形势下,需要在相关上位法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地方立法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全面、具体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保护制度,明确保护责任,切实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提高水资源质量对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2 .制定条例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工作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源保护与经
3、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水源保护区内开发建设和对水源有污染的人为活动不断加剧,水源污染事件逐渐增多,影响水源地环境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合理确定饮用水源保护的管理机制和措施,细化保护区内相关禁止性行为,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不顺、保护措施不健全、威慑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实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并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3 .制定条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要求。饮用水安全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基础保障,事关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玉溪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开展饮
4、用水水源保护立法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系统治水管水,努力构建从饮用水水源到“水龙头”的完整法规保护链条,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具体行动。目前,全市纳入生态环境系统管理的15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治理滞后,饮用水水源面源污染严重,地下水水质状况问题较为突出,供水安全存在隐患,农村“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饮用水水源地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治手段乏力、执法监管难度较大等问题,有必要针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有效保护和安全保障,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关注。(二)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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