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件2: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区产业体系构建,加强多元支撑,有效推动区内企业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扩大我区上市挂牌企业数量规模,发挥上市挂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在聚集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上市和拟上市公司是指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在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商事主体:(一)在我区实际办公,企业需提供自有物业不动产登记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以下简称新三板)和我区认可的其他股权类交易场所上市挂牌。(三)上市或拟上市挂牌企业的基本户在我区内银行机构开户。第三条设立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奖励专项资金,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第二章奖励标准第四条本办法对上市挂牌和拟上市挂牌企业、招商中介机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一)境内上市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拟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IOOO万元的上市挂牌扶持奖励。1 .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给予30万元的扶持奖励。2 .企业申请上市材料由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正式受理的,给予330万元的扶持奖励。3 .企业成功
3、上市的,给予640万元的扶持奖励。(二)境外上市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市值达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上市挂牌扶持奖励。1 .企业直接在境外上市的,给予500万元的扶持奖励。2 .企业通过红筹架构在境外上市,且上市募集资金50%以上用于我区企业经营发展的,给予500万元的扶持奖励。(三)新三板挂牌对在新三板挂牌或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上市挂牌扶持奖励。1 ,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给予30万元的扶持奖励。2 .申请发行材料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受理的,给予50万元的扶持奖励。3 .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珠海 海洋 开发 试验区 保税区 企业 上市 挂牌 专项 扶持 办法 试行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