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珠海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珠水2023)号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涉水单位: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珠海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现予印发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珠海市水务局2023年月日珠海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
2、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续建、改(扩)建、加固等水利工程(包括水库、拦河闸、泵站、水电站及其他独立建筑物工程、供调水工程、灌溉工程、堤防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等)的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需报国家和省批准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或已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所进
3、行的修改活动。第四条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第五条我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其中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变更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第六条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导流方式等方面发生变
4、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主体结构变更1 .水库(枢纽)工程增加或取消重要的单体水工建筑物;大坝(挡水建筑物)坝体断面主要控制尺寸(坝顶高程、坝顶宽度)改变;大坝(挡水建筑物)主要筑坝材料改变;溢洪道(泄洪洞)布置方案(50米以上轴线、过水断面、闸门启闭方式)改变;大坝、溢洪道基础处理方案根本性改变;水库库岸处理方案改变。2 .堤防工程堤轴线(50米以上)改变;堤型(50米以上)改变;基础处理方案根本性改变;中型以上穿堤建筑物(设计最大流量2100m7s)布置方案(50米以上轴线、过水断面、闸门启闭方式)改变
5、。3 .水闸(枢纽)工程布置方案(轴线、过水断面、闸门启闭方式)改变;水闸闸室主要部位控制尺寸(闸孔数目、闸顶高程)改变;水闸主体工程基础处理方案根本性变化。4 .泵站(电站)工程布置方案(50米以上轴线)改变;泵站(电站)机组台数改变;泵站(电站)主机组型式改变;电气主结线方式改变;基础处理方案根本性改变;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改变(不超过10%);泵站(电站)引水方式改变。5 .灌区工程渠道功能任务改变;灌区重要的渠系建筑物布置方案改变;灌区重要的渠系建筑物建设方案改变。6 .供水管线工程单项管线路由(平面距离100米以上)变化;管线总长度超过IoOO米的,累计管线长度变化超过10%;单项
6、主管管材、管径(K)O米以上)的变化;基础处理方案根本性改变。(二)水利枢纽工程的施工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方案的变化。(三)单次变更导致的投资增加(或减少)200万元以上的变更。(四)变更项目造成累计变更投资增加超过合同预留金的最末份变更。第七条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影响较小的局部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物结构型式、设备型式、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等方面的变化为一般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水利枢纽工程中次要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变化、布置及结构型式变化,附属建设内容变化,一般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计变化;堤防和河湖整治工程的局部线路、灌区和供调水工程中非骨干工程的局部线路调
7、整或者局部基础处理方案变化、次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变化,中小型泵站、水闸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变化等,可视为一般设计变更。(二)增加(或减少)投资额200万元以下且不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内容的变更。(三)变更项目未造成累计变更投资增加超过合同预留金的变更。第八条以下情况不属于工程变更范畴:(一)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文件及其配套的补充通知、设计图纸等文件中已明确应由承包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义务和风险,如工程实体的实施、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物价正常波动等。(二)因承包方自身技术力量、施工机械、流动资金以及其他应由承包方自身解决的问题等原因导致的工程无法实施或难以实施。(三)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存在漏项
8、或计量不准确等),但未超出相关合同计量条款约定的调整界限。(四)承包方投标失误,如工程量、单价、总价计算错误,对现场施工组织考虑不周等。(五)属于发包时约定由承包方统筹包干使用的费用(如一般临时工程、一般拆除工程、排水、承包人驻地建设、施工道路与通道、围蔽、支护等)。第三章设计变更文件编制第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根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单位可以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设计建议及理由进行评估,涉及复杂技术问题,可以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对变更设计建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第十条工程勘察、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珠海市 水利工程 设计 变更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