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桶)装饮用水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docx
《瓶(桶)装饮用水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瓶(桶)装饮用水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瓶(桶)装饮用水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1.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瓶(桶)装饮用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他瓶(桶)装饮用水。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1.2 产品种类瓶(桶)装饮用水分为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他瓶(桶)装饮用水。1.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瓶(桶)装饮用水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I。表1瓶(桶)装饮用水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年销售额/万元1000010000且100010
2、001.4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T5009.11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碑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GB/T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10789饮料通则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
3、准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明示界限指标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1.5 抽样1.5.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1.5.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流通领域的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原则上应在食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一个月之前抽取样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根据抽检监测的需要确定是否抽样。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抽样时,当产品规格(净含量)3L时,样品基数不得少于50瓶(桶);当产
4、品规格(净含量)V3L时,样品基数不得少于200瓶。当所抽样品规格(净含量)N3L时,纯净水、其他瓶(桶)装饮用水抽取3个独立包装,2个用于检验,1个作为复检用备用样品(由检验机构保管);矿泉水抽取6个独立包装,5个用于检验(其中4个必要时用于微生物第二次检验),1个作为复检用备用样品(由检验机构保管)。当所抽样品规格(净含量)V3L时,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独立包装样品,抽取样品量至少为12瓶(总量不少于2L),所抽样品3/4为检验样品,1/4为复检用备用样品(由检验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
5、抽样量应在生产企业抽样量的基础上,增加1个独立包装,单独封样,作为样品确认的备用样品(原则上由抽样单位保管)。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指被抽检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1.5.3 样品处置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所抽样品如有特殊储运条件要求时,在样品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要满足样品明示的储运条件。1.5.4 抽样单应按有关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饮用水 安全 监督 抽检 风险 监测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