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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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家庵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及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安徽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省卫职健发(2019)157号)等精神和要求,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总
2、体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强化考核”的原则,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确保如期实现以下目标。(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区
3、级有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量,乡镇和街道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加强职业健康执法网底建设,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初步建成区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四)具体目标1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2 .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
4、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二、重点任务(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路径,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1 .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2020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以下均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重复)2 .集中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指南和技术指南明确的治理
5、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以及不同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防尘工程措施、检查要点,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推动用人单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入手进行整治,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区卫生健康委负责)3 .对2017年部署开展的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继续按照要求推进实施,突出对包装和装车环节的治理改造,确保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在2019年底前实现既定治理目标。(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对已经开展过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玉石加工、宝石加工等行业领域,通过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治理成效。(区卫生健康委负责)5
6、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治无望的提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L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按照国家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方案,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加强尘肺病主动监测,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已报告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掌握其健康状况。通过职业病信息管理系统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同时报送区人民政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财政局配合)2.对
7、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一一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司法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
8、,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治疗药品和治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卫生健康委配合)(三)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L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区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2019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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