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做好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二、工作目标按照“谁使用谁交回,谁生产、销售谁回收,专业机构处置”的原则,做好全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杜绝乱扔乱弃现象,营造生态环境良好、产品生态安全、田园风光
2、秀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格局。三、基本要求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废弃的瓶、桶、罐、袋等容器,以及依法没收的报废农药、假劣农药、禁用农药。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贮存场所的贮存、运输、处置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一)回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农药使用后产生的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农药使用者有义务回收,并应主动将收回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就近送交相应的农药经营单位或指定回收点。对使用者不明确或者已经被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由各乡镇政府布局建设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或专业化服务机构负责有偿收集、回收。宣传和鼓励农药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多次清洗等方式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清除农药包
3、装废弃物内的残留农药,并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农药经营和使用者应当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二)贮存。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暂存于专门场所或容器,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将危险特性不相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混合贮存,并远离水源和热源。(三)转运。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转运工作,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至专业处置单位。集中存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运输活动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不能是运输新鲜果蔬、畜禽肉类、粮食作物等食
4、品类运输工具,避免造成后续污染。(四)无害化处置。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严禁采取私自焚烧、掩埋等不具备无害化防护措施的行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应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由在环保部门备案、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四、重点任务(一)大力进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互联网、微信、明白纸和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支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开展回收服务,引导种植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交回,引导广大公众支持参与回收处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引导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出台奖励措施,提高回收效率。(二)开展集中清理行动
5、。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和配合,各乡(镇)组织各村对己经散落在田间地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行动,做到乡(镇)不落村,村不落田,全面清理现有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在辖区内建立回收网点,各乡(镇)、各村要明确专人,加强本辖区内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强化源头监督管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代理商)在我县境内销售农药“
6、两台账”(即:农药销售台账和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检查销售农药和废弃物回收台账匹配情况。对进入我县销售的农药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采用倒查迫责方式,对田间发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追踪溯源。(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五十八条、六十条相关规定,对不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及在饮用水和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农药使用者,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罚。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
7、、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农村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行动协调。(二)明确工作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内设部门职责,形成协调配合机制。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情况进行评估,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环境污染执法。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进行宣传指导、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负责回收处理技术支撑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其他内设部门职责为:科教站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负责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宣传指导、监督检查;蔬菜办负责蔬菜种植园区和种植户的宣传指导、监督检查;园区办负责现代农业园区的宣传指导、监督检查;技术站负责大田作物和水果种植户的宣传指导、监督检查;产业化办负责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宣传指导、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的宣传、监督检查,并对不履行回收义务的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进行行政处罚。(三)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及治理工作给予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鼓励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积极参与农药包装废回收,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