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央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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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进央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摘要: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促进各级政府有效履行职责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随之转变,财税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目前,政府职能边界不清,与推进财税改革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不适应。本文基于我国政府间权力演变的分析,探讨了央地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相关建议。关键词: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改革思路一、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演变历程建国初期,为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我国财政管理体制高度集中,中央统管全国的财政收支。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侧重集中”的管理体制,地方预算每年由中央核
2、定。二五时期,实行“以收定支,五年不变”的收入分类分成办法。1958年进一步简化税收管理制度,将营业税、商品流通税、货物税以及印花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并试行“税利合一,1964年起的十多年间,实行“核定收支,总额计算,多余上交,一年一定的办法”。19741975年又实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比例,支出按招标包干“的体制,以后又实行过“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的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税制经历了几次重大改革和转变,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80起对多数省、市、自治区实行“分灶吃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以往统收统支或者统支而不统收的局面,扩大了地方政府的财权,体现了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结合的
3、原则。1985,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体制。首次将收入划分为中央、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1988年改进完善原地方财政包干办法,采取“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和上缴额递增包干”等多种形式。从政策的实施效果看,以“分级包干”为主要特征的财政管理体制,使地方的财权增强,财力大增,但同时造成中央财政收入的大幅下降。地方政府相互攀比,盲目建设,产业结构趋同,抑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1994年的实施的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分权、分税、分管和转移支付,即在初步确定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界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范围按税种进行划分;分设中、地两套税
4、务机构,分别负责征收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中央对地方主要采取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形式进行财力补助。分税制改革通过制度设计,强化了中央政府的决策权,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可用财力。由于分税制改革政策的设计是以提高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为出发点的,它只侧重财力分配,不涉及财政支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的责任分工仍然不是十分明确和清晰。同时,财政资源的过度上收和集中导致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的不匹配,基层财政运转困难,土地财政日渐盛行,地方债务危机不断扩大。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分权制与权属关系问题一直是影响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从建国初期的“统收统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演变,到1994
5、年的分税制改革,财政分配的基本特征有行政分权改变为经济分权,其中的变化尽管较多,但都是为了使“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这种体制更加完善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回顾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一点是值得重视的,既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又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及社会的关系。二、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一)政府与市场边职能交织重叠我们的政府支出几乎涵盖了所有领域,政府主导和政策拉动经济发展,某些本应由市场解决的领域政府提供了公共财政资源,政府尚未完全退出盈利区。与此同时,本来应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基本公共服务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如政府给一些商业性的国有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和价格补贴,但对
6、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又明显不足。政府过度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二)中央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确定我国将国安、国防、外交外事、武警部队以及实施宏观调控等归属为中央政府的事务,由中央财政负担相应支出。地方政府主要管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事务,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府之间的权力界定仍然不具体,不明确,存在模糊处理现象。主要表现在地方各级政府具有相同的基本权力和较少的独立事务。地方政府主动或被动地对国防、外事、海关等中央事务承担了部分财政支出责任,而属于地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等中央也给予了大量补助。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教育、卫生
7、、支农等事项,上下级政府都安排了财政支出,但却没有明确的制度对承担比例分配作出规定。(三)中央地方权责划分与收入体系不匹配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份额大幅增加,虽有大量税项遗留给地方,但税种小而散。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呈现“五五”格局,地方政府财权明显不足,却承担了大量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职能,造成“财力一权力倒置”的现象。目前,地方税改革相对滞后,而政策性减税力度不断增大,“营改增又进一步压缩了地方收入的增长空间,在地方可用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基层政府采取土地出让的形式获得大量的财政收入,然后又通过财政担保、土地抵押等方式获取巨额银行贷款,产生了大量的风险隐患。(四)政府
8、间权责划分的法律保障不够充分我国宪法只规定了中央与各级政府的分权原则,各级政府的权力的行使和运转,通常以行政法规或党政文件的形式进行规范和要求,造成一些事划分不清晰,执行不到位;而一些明确了的事项,却在实际执行中走样。同时,上级政府的法定权力也是下属政府的必然权力,并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上下职责趋同而重叠。三、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思路(一)准确把握和处理政府职能与市场边界的关系一方面,要准确了解和把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务范围实质上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界限,市场是配置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率的形式。因此,应尽可能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控制与支配,尊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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