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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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易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一条为保障米易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攀莲镇实际,制定米易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米易县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第三条米易县人民政府是集体土地征收主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集体土地征收的行政主管部门,由攀莲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局、县征补安置中心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相关工作。第四条征地补偿类别(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根据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米易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米府发(202018号文件),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为579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标准为28950元/亩。(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征收土地涉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易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米府发20218号)标准执行。第五条征收土地的面积、地类、权属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的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并以此作为补偿依
3、据。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以经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并以此作为补偿依据。第六条对不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通过证据保全公证方式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并以调查结果作为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补偿费用采取公证提存方式兑现。第七条征收土地涉及的供电、通讯、管道、道路等设施的补偿,按照有关行业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一)自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各种经济林木和农作物,新开垦土地,新开挖鱼塘、坑塘,修建新坟,改造旧坟,抢建建(构)筑物,改、扩建现有建(构)筑物、设施等。(二)违法违规修建的建(构)筑物。(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补偿的情形。
4、第九条截止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安置:(一)户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具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合法收养且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员;(三)户籍随父或随母迁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且随迁父或母符合安置条件的未成年人;(四)原户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服现役的士兵(士官)和在校大、中专学生;(五)原户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服有期徒刑、拘役等人员;(六)原户籍关系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征地时未招录(聘)为党政机关
5、、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或未与国有企业建立固定人事、工资、社保关系人员,且参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并履行村民同等义务的城镇居民,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审核认定,按程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七)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截止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置:(一)户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但已招录(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国有企业建立固定人事、工资、社保关系的人员;(二)父母双方均已招录(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国有企业建立固定人事、工资、社保关系后生育的未成年子女;(三)父母一方户籍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
6、组织内,而另一方招录(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或与国有企业建立固定人事、工资、社保关系后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四)离婚再婚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婚迁入未达到5年的配偶;(五)户籍为投亲靠友迁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审核认定,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六)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离职后回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居住的人员;(七)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等离休、退休(职)回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的人员以及已享受过安置政策的退养回乡人员;(A)未依法进行户籍登记的人员;(九)非合法收养人员;(十)因土地征收曾被安置,经审核认定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十一)按照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应纳入安置的情形。第十一条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按“人地对应”原则,研究提出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后,按程序上报审核。第十二条安置总人数按照征收耕地总面积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计算。被征地农户的安置人数按照该农户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计算,不足安置1人的按1人安置。第十三条被安置对象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安置方式一或是安置方式二进行安置:安置方式一:L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将60%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土地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40%用于人员安置。2 .征地时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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