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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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3.24 【字号】甬政发200828号 【施行日期】2008.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外交其他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提升城市国际化程度”要求,构建我市全方位、高水平、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现就进一步加强国际友好城市(以下简称友城)工作提出如
2、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友城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以友好城市为主要形式的城市交往和合作是全球化、城市化和国际化的必然趋势,也是贯彻地方外事为中央总体外交服务的内在要求。多年实践证明,友城为全市各层次对外开放开辟了广阔、长期和稳定的合作渠道,促进了对外经贸、文教卫体、人才培训和智力引进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市民的国际化意识,提升了我市国际化程度。“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友城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要素,是连接我市与国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加强友城工作,是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提升城市国际化
3、水平的需要;是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提高我市国际知名度的需要。二、进一步明确友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发展规划,坚持友好交往与互利合作,积极发展重点城市的新的友好关系,以地方经济交流合作为重点,拓展国际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交流合作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为宁波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服务,为各县(市)、区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服务,为一、二、三产业的创新发展服务,为国家总
4、体外交服务。(二)工作原则1 .坚持友城工作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发展服务。重点积极推动友城之间的国际贸易、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技术法律商务、旅游、会展等方面的经济合作交流。积极利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现代传媒手段和团组出访,有重点地开展对外宣传,扩大城市国际知名度。充分利用友城渠道,在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环保、旅游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城市国际化程度。2 .坚持友城工作与促进科学发展相结合。根据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创新工作方法,拓展交流渠道,拓宽交流领域,在积极促进经贸交流合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资源利用、城市管理
5、和政府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3 .坚持友城工作与实现互利共赢相结合。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根据宁波在港口、产业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所需,因“市”制宜,根据不同友城对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形成不同的交往重点和内容。4 .坚持友城工作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相结合。配合国家总体外交,重点加强对美国、日本、欧洲国家、周边国家以及非洲和拉美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友城工作,利用友城资源,促进国家间关系的深化,推动双边合作。坚持以经促政、以民促官、官民并举的工作方针,广交深交朋友,做好国际友好人士工作,积极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三、下阶段友城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奋斗目标我市友城工作总体目
6、标是:今后五年,我市在巩固现有友好城市和友好交流关系城市的基础上,积极地、有计划地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发展新的友好城市和友好交流关系城市,不断优化友城布局,拓展友城交往空间。到2012年,我市友好城市力争达到18-20对,友好交流关系城市25-30对。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友城数量要达到3-5对。(二)主要任务1.完善友城规划,构建全方位的国际交往新格局。市外办要从长远出发,根据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产业发展要求,根据国家总体外交需要和我市对外开放实际,对友城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地位相称性、经济交流合作互补性和可持续性以及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地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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