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教学门住诊实施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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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总则21 .1目的21.2适用范围2第二章教学门诊22.1 开诊医师资格22 .2实施科别及开诊频率23 .3申请程序24 .4寸日j又寸艮的IJ35 .6病患告知措施36 .7指导费支付标准37 .8病历与教学记录的记载48 .9指导费用核付4第三章教学住诊43.1 指导医师资格43.2 实施科别及执行频率43.3 指导对象43.4教学病例53.6教学纪录评选:5第四章实施及修改5教学门住诊实施要点12015年8月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提升本院住院医师的门住诊教学训练质量,特制订教学门住诊实施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1.2适用范围凡本院所属医务专科为本院住院医师提供门住
2、诊教学训练有关作业,悉依本要点规定办理。第二章教学门诊2.1开诊医师资格具本院副主任级(含)以上Attending医师资格。2.2实施科别及开诊频率2.2.1 本院住院科系为必要实施教学门诊的专科,其他专科亦得视需求提出申请。2.2.2 内外科系各亚专科、其他住院科视需求安排教学门诊。2.3申请程序2.3.1 年度开诊计划:各专科应于每年六月底前提报下年度(当年八月至翌年七月)教学门诊开立计划并填立教学门诊申请表(如附件一)送科教处,由科教处汇整并提交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查开诊医师资格及教学需要,并经医政组确认相关排诊事宜后,呈院长核定办理。在医院实行医师保障薪期间,教学门诊需于医师最低诊次之外开
3、立,不占用医疗门诊次数。2.3.2 个别申请案件:年度内若有个别申请案件,应于拟开诊前二个月填立教学门诊申就(如附件一)送科教处并呈院长核定后,转医政组办理相关排诊事宜。2. 4指导对象及人数限制指导对象为本院住院医师,且每诊指导人数合计以五人为上限。3. 5教学病例数3.1.1 每诊教学病例数以五至十人为限,未达五人者其当次指导费依比例给付。3.1.2 病例应以初诊病患或该指导医师的约诊病患为限。2. 6病患告知措施2.1.1 为确保参与本院教学门诊的病患权益,应于本院教学门诊诊室张贴告示,并充分告知病患其相关权益。2.1.2 若当诊次有进行录像教学,则须先请病患签立同意书,经确认同意者始得
4、进行录像教学。2.7 指导费支付标准每诊除依病例数给付门诊诊疗费外,再依指导医师的职级,择优支付指导费用,相关费用标准待实行医师费再行测算,指导费用直接归属指导医师,不参加科内分配且不受最高额限制。2.8 病历与教学记录的记载2.8.1 每一教学病例均应由学员依本院病历管理作业准则的规定详实填载,再由指导医师逐项复核,如有缺漏应即补填并签名。指导医师应依病历内容逐一检查学员对每位病患的看诊情形,包括病患的鉴别诊断、病历书写、体格检查、诊断、检查及用药等内容,同时亦应注意学员看诊的沟通技巧与医患关系的建立。2.8.2 每诊应由指导医师指派一名学员填具教学门住诊记录表(如附件二),并依诊治病患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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