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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能源SINOMEC公司标准版本号:A/0项目安全管理规定QB/NYAS10042-20161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防止在管理上发生漏洞、对不同作业人员和不同的专业(工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分包的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也进行了操作规程方面也进行了规定,保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能够了解和遵守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要求。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包项目的分包管理及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3管理规定3.1 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进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承诺,并有培训考核合格的文字记录。3.2 个人劳动保护。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
2、着装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服、佩戴符合质量要求的安全帽,电气焊作业佩戴绝缘隔热阻燃的专用手套,电工作业佩戴绝缘手套。3.3 在有可能出现飞溅物体,如切屑、冲刷、橇、敲打等,应佩戴防护眼镜。焊接切割作业时,应佩戴防冲击防热辐射的防护面罩。3.4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员、司索员、架子工、电气焊工、电工、射线工作人员等),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消防培训合格证(指电工、电焊、气焊工)。3.5 承包商单位、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从上至下安排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要经培训考核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资质证。安全员必须全过程的工作在现场,到
3、岗尽责。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立即禁止。3.6 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不定期检查制度,对现场安全状况实行有效的动态控制,预先控制,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7 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复发生。安全检查要求突出重点、突出主要危险源的控制治理。在JHA基础上,通过不断的清除和消减危害,保持施工安全和平稳。3.8 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执行“三定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隐患整改的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对隐患整改采取“拖”,“强调客观”等情况,要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
4、重的,承包商有权对分包商上述情况,停止其施工作业。对隐患明确指出,借故不予整改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失职、渎职行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3.9 承包商、分包商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用的应急救援抢险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发现缺陷及时补充完善,使之更适合抢险救灾的现场需要。3.10 承包商单位,分包单位必须建立主要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进行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进行作业。培训考核要有书面记录材料以备查。3.11 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之前,都必须由安全和技术
5、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有完整交底内容的书面资料备查。3.12 分包单位安全工作会议、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都要有文字记录,要求有安全活动的题目、活动的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效果、解决具体安全问题等内容。3.13 高处作业人员不许有禁止高空作业的疾病。高空作业中的临边作业(即工作面的边沿无防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作业),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执行,采取架设1.2M高的防护栏杆、施工层脚手板密铺、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等安全措施。3.14 各种预留洞口,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要求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
6、措施。3.15 凡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栏杆、安全带、安全网等。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有的安全设施,确认是否牢固可靠,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有签名资料备查。3.16 分包单位高空作业时,应有针对性地将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关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3.17 高处作业所有工具、材料严禁随意投掷。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护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3.18 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3.19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
7、实施。3.20配合施工的脚手架应有施工搭设方案。脚手架架设、使用、拆卸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定。脚手架搭设、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完后应办理验收手续,应有量化的验收内容。3.21脚手架高度在7M(含7M)以上的,架体与建筑物应牢固拉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应按规范设置剪刀撑,立杆基础应平实、应有垫座、垫木和相应的排水设施。脚手架外侧设1.2M高的防护栏杆,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并应设置挡脚板和密目安全网,以确保脚手架上作业层施工人员防止坠落事故发生。3.22深基坑应有基础施工方案
8、,基坑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与方案应经主管部门审核。3.23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有临边防护措施。坑壁支护、坑槽开挖应设置安全边坡,支护设施如产生局部变形,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及时调整加固,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3.24土方开发、施工机械进厂应经验收确认。挖土作业时,严禁有人在挖土机作业半径之内,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司机具备专业证件,按规定程序严禁超挖。3.25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应小于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应符合要求,并应有安全措施。3.26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并被批准方可施工。大模板存放应有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存放不能过高和倾斜,严防
9、倒塌伤人。3.27支拆模板、2M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应设置警戒线及监护人,不应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3. 28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应有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应有隔离安全防护措施。3.29支拆模板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有书面记录备查。3.30分包单位应有专项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并经批准。3.31电器安装、调试、线缆接搭电源等电器作业,必须由持有电气操作证的人员进行,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气作业。1.1 32电线、电缆严禁沿地面敷设,必须架空敷设,架空高度22.5M,埋地电缆应符合埋深0.7M的规定要求,电线电缆过路应架高N5M,电缆电线如有接头应架高。3.33 .配电箱、开关箱应
10、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的规定。3.34 电缆、电线严禁搭在脚手架上、金属结构上及树上。3.35 需用安全电压照明的施工场所,应使用双绕组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3.36施工现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应为1.4T.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并应有防雨水设置,严禁随意放在地上、挂在结构物上。3.37采用TN-S系统(三项五线制)是有条件的,必须经安全技术负责人确认,现场设置了配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供电系统,方可采用三
11、项五线制。如采用TN-S系统,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严禁混接。3. 38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防止触电事故及电器火灾的发生。3.39 施工用氧气瓶与乙块瓶严禁烈日下暴晒,应有防晒设施。氧气瓶乙快瓶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乙快瓶在使用储存、运输情况下严禁卧躺存放,并严禁对乙快瓶振动和撞击。3.40 严格执行“乙焕瓶与氧气瓶安全距离不小于5M、乙快瓶与氧气瓶距明火点间距不小于10k乙块瓶储存间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5M、严禁乙块瓶、氧气瓶、氯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等规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3.41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并必须经安全检查合
12、格后,方可进场并投入使用。所有施工机械安全保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规定应持有操作证件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严禁此类设备无证人员操作。3.42 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发现异常,如过热、冒烟、异常响声或其它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严禁违章蛮干。3.43 .起重吊装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规定,起重吊车司机应持证上岗、起重指挥员、司索员应持证作业。3.44 起重作业场地应平坦坚实,并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作业前应全面伸出支腿,并用方木垫实、垫稳撑脚板。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严禁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严禁在车的前方起吊,起重高空作业
13、,应有信号传递措施。3.45 结构吊装应设置防坠落措施,起重作业应有警戒标志和专人警戒,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作业或通过,重物吊装时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3.46 严禁起重机、翻斗车、铲运车载运人员。3.47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3.48 严禁起重机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吊装作业严防风力伤害,作业时突刮大风或作业间歇时起大风,应暂时停止吊装作业,防止造成人员和设备损害。3.49 吊装作业严防电气线路危害,必须保持设备(吊具)作业人员与高压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严禁吊具、吊物突破规范规定的与高压线的水平距离、
14、垂直距离,防止触电造成人员设备伤害。1.1. 50对施工组织设计中预见的和未曾预见到的施工中出现的特殊的重大、困难、危险的施工项目、施工环节、分包单位都必须制定此类单项或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制定必须具备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和可靠性,以确保专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稳妥。3.51. 防火防爆区域内或临近区域内动火,必须严格执行“中石化集团公司防火防爆十大禁令”的规定,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制度。动火人必须熟悉消防“三懂三会”,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3.52. 探伤放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及其它应办理审批手
15、续的特种作业,必须在审批手续齐全有效的前提下进行,严禁批准手续未办或正在办理之中,就冒然先干的违章、违规情况发生。3.53分包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如实报告、按要求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并积极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实事求是提供证据、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3.54分包单位及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HSE管理制度。严防施工环境固体废弃物污染、空气、水、噪音、粉尘污染、制定严密有效的防污染措施,并纳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HSE管理的考核内容。同时防止损害作业人员身体健康、超长工作及缺少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行为出现。3.55对损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损害作业人员人身健康的行为,承包商单位及有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停止其施工,直到恢复环境状态,改变对作业人员人身健康不负责任的做法后,方准予继续施工。3.56各分包单位每周必须对所处施工环境状况进行一次危害识别和评估、策划防范措施、削减危害程度、坚持不断改进、兑现保护环境的承诺。本办法由基建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O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王钦纲审核人:李春森批准人:段玉林本办法于二O一六年三月第一次批准发布并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