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复核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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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复核(服务指南)霸州市东杨庄乡退役军人服务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复核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1954年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1987年12月12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二、事项审查类型(先审后批、即审即办)先审后批三、审批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0号、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冀民201176号四、受理机构霸州市东杨庄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涉军事务窗口五、决定机构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六、申请条
2、件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后至1987年12月12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七、申请材料目录1、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2、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认定表3、本人退伍证复印件或退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需加盖武装部印章)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需身份证、户口本原件)5、当事人个人申请6、乡镇(区、力、)退役
3、军人服务站调查报告、村街证明7、照片(小二寸2张)8、以上提供所有复印件、证明需用A4纸八、办理流程第一步:每年11月份开始,下一年度即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本人向霸州市各乡镇(区、力、)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当场受理,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认定表;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补齐内容。第二步:各乡镇(区、力、)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实、审定,符合条件的报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第三步: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认定为符合政策的,建立数据资料档案,并落实抚恤待遇,不符合政策的退卷至乡镇(区、办)。九、办结时限办理时限不包括前置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中介机构办理时限或因个人原因延误的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十、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十一、结果送达直接落实待遇。十二、咨询电话十三、监督投诉电话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地址:东杨庄乡人民政府时间: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3:30-17:30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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