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告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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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五、申请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二)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三)本告知承诺书。六、服务流程(一)申请人阅读集体(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告知承诺书,亲自签署集体(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承诺书;(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三)本机关依法核发采伐许可证。七、虚假承诺的责任(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若您做出虚假承诺,本机关将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行政许可,您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将不受保护。(二)由于您的行政许可被撤销,如果已实施采伐,您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本机关将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您的违法责任。(三)您将被本机关记入全国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并录入采伐审批系统,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的对象,且逐步会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实行联合惩戒。附件: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森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DB23/T144-2011)集体(个人)申稣姒工商品林告蛹诺书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本机关”)就集体(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事项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仅限集体(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的皆伐类采伐面积在2亩以下,或实施择伐类采伐蓄积在15立方米以下)。二、办理条件(一)申请采伐的林木属于集体(个人)所有且权属清楚;(二)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方式等符合规定;(三)森林、林木所在的编限单位有相应的采伐限额;(四)申请人没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等情形。三、采伐技术规定按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森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DB23/T144-2011)执行。严禁将采伐地块人为缩小,化整为零,达到告知承诺条件。对一定区域内多次申请,规避伐区调查设计的,将不予受理,计入全国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四、伐后更新要求申请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期限完成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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