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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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操作规程一、资助内容依托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一批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实习训练,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二、资助额度及方式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每人最长资助期限为12个月。本资助标准自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三、申请条件(I)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
2、(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按照每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的要求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且留用比例不低于30%,一年可多次申报,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12个月;(4)实训学生应为海内外高校中即将毕业、进入就业实习期的在校大学生,本科第4学年、硕士研究生第2学年起(1年制硕士研究生不限)、博士研究生不限、国内高校就读学历项目的留学生不限,且实训岗位地点为南山;(5)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含)以下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含全资和控股
3、股权关系)当年度合计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四、申请材料(1)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助项目申请书(登陆,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按表格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2)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纳税证明,事业单位除外;(3)实训学生资料(包括人才实训协议、实训人才信息登记表、学生证、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注: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五、审核程序(1)申请。申请单位备齐资料,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O在线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及扫描上传所需材料;(2)审核。区企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报单位并告知其于3个工作日内重新补正申报材料;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予通过原因。(3)核查。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征信、地方财力贡献、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4)公示。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5)审批。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6)下达。区人资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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