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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遂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理我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事件,加快健全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力争把突发性环境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保障我县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公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环保部处理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实施方案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暂行办法。1.2.2 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
2、应急预编制指南江西省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3 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4 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1.3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In级)、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1.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3、,或因环境污染使县域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发生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2)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1.3.2重大环境事件(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的;(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水域(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城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4、污染事故。1.3.3较大环境事件(In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1.3.4一般环境事件(IV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
5、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安全、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以及生物化学等方面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主要包括:1.4.1 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件;1.4.2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1.4.3 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环境污染事件;1.4.4 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
6、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1.4.5 相邻县(市、区)的环境污染对我县造成环境危害的特大污染事故;1.4.6 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1.4.7 跨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1.4.8 县政府需要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1.4.9 核事故、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县核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1.5 工作原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5.1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
7、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环境事件应急体制。1.5.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把事故防范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做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外排污染物的日常监测。1.5.4 依靠科学、及时果断。依靠科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依法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准确处置。1.5.5加强监管,防微杜渐。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感,使企业不断强化自身管理,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组织指挥与职责2
8、.1组织体系遂川县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机构组成。2.2应急领导机构2.2.1县突发应急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供销社、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等单位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
9、单位。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研究确定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和指导意见。(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特别特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批准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的重要事宜。(4)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5)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2.2.2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和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县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负责对危险源的监管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3)组织调查一般突发环境事件。(4)组织修订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7)组织建立县环境应急机构,落实队伍、装备和经费。(8)完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 2.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
11、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县委宣传部: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县发改委:负责全县应急物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县工信局: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以及敏感区域企业搬迁;组织协调环境应急通讯保障工作。县教体局: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的环境应
12、急宣传教育工作;在环境事件涉及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情形下,负责制定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临时安置和教学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协调公安消防部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根据事件影响范围设立警戒区域,临时封锁道路,疏散群众。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其他人员进行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居民的转移、安置,做好灾民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并
13、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死亡的人员的遗体处置。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资金的保障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督促、指导、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等。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和指导涉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等单位配合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
14、路抢修;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的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县水利局:参与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事件调查工作,负责协调提供相关水文资料,协调河流的调水、配水;负责对水利工程、所管辖水库库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处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农业环境污染的调查与评估,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质的疏散和转移工作,搞好善后农业生产。县林业局:负责涉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湿地资源、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林业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控,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县卫健
15、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县文广新旅局: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通过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宣传、配合做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的旅游景区游客紧急疏散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密切注意事件动态,加强控制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协助县生态环境局开展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预防事故进一步发生。县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的监测,负责事件现场应急区域及周边可能影响区域的中、短期天气预报,负责提供现场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县供电公司:保障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和供应。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其他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理的涉外事务、紧急物资进口、接收或分配捐赠、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规的制订以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等。2.3 应急工作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控制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