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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目录一、政策依据2-二、服务对象2-三、申请条件2-四、受理时间2-五、受理地址2-六、办理程序2-七、积分排名规则3-八、申请必备材料3-九、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及材料标准4-十、其他注意事项10-、业务咨询电话11-附表:新市民积分指标及分值计算方式11-一、政策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二、服务对象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含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新市民。(注:新市民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居住,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三、申请条件(一)积分入学
2、: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可为其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和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拥有小学学籍的儿童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二)积分入户(不适用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新市民):新市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积分入户:1、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2、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又可称作“职称”)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
3、1年社保限制,提出申请的上一个自然月在佛山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即可);3、在禅城区内有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申请积分制服务资格:1、新市民提供虚假申请材料;2、新市民作虚假承诺。四、受理时间(一)积分入学:具体受理时间以区新市民事务办发布的公告为准。(二)积分入户:正常工作日,全年均可受理,每季度排名一次。五、受理地址申请人居住证地址所在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朝安北路25号;积分入学祖庙街道可延伸到各村(居)委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惠景路17号;
4、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张槎一路115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六、积分流程(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二)审核评分。在积分评审期间,相关职能部门登陆积分系统对积分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申请人的积分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Z)积分统计。审核评分结束,区新市民事务办统计汇总积分。(四)积分分数公示。积分统计结束,区新市民事务办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进行积分分数公示,公示期为
5、5个工作日。申请人若对分数有异议,可在积分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镇街积分办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公示期内未申请复核的视为认可积分分数,逾期不予受理。积分入户:以季度为单位,每季首月对上一季度积分入户分值及排名结果进行公示。(五)积分排名公告。经积分分数公示后,通过上述官方网站公布积分排名结果。七、积分排名规则积分入学:全区范围内统一排名。积分入户:全区范围内统一排名,每季度排名一次。(注:1.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确定排名先后,办证在前,排名在前。2.积分入学:积分分值及排名经公示后,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积分入学学位数和积分排名顺序确定入学资格,并统筹安排学位,不
6、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3.积分入户:积分分值及排名经公示后,区新市民事务办根据当季度入户指标数和积分排名顺序确定入户资格,并签发入户卡,新市民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到公安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八、申请必备材料(备注:1、夫妻双方同为禅城区新市民,只需一方申请即可;2、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积分入学必备材料:1 .禅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表,收原件(1份)(注:1、填表时务必写清楚申请人联系手机号码,否则影响申请人查询积分时接收短信及联系申请人;2、可注册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打印)。2 .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 .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包括
7、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法医学鉴定书、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等(选择提供一种能清晰反馈双方关系的材料),脸原件收复印件(1份)。4 .子女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 .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6 .若属超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需在现场签署未曾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承诺书。承诺书,收原件(1件)。7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新市民提供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以及小孩的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二)积分入户必备材料:1 .禅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表,收原件(1份)。2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
8、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1)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2)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或随母迁移,不能留在迁出地跟随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3 .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4 .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收原件(1份)。5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又可称作“职称”)且男50周岁、女4
9、5周岁以下的,社保未满1年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6 .迁入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提交:注:申请人请自行保管好迁入地址证明材料的原件,取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须携带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a.迁入自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b.迁入房产为申请人与他人共有的房产的,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办理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
10、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以及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c.入户地址属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d.入户地址属单位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和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e.入户地属本人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f.迁入亲戚朋友家庭户(不含政府公共租赁房家庭户)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证明(签字加按指模)、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户主户口簿
11、首页及身份证。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g.迁入集体户的,现场签署本人及配偶在市内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承诺书。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还需提供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核准表;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居住登记凭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通过居住地所属居委会查询打印)。九、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及材料标准(一)基础指标1、合法稳定住所。(1)居住证。得分标准: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计120分。积分入户申请的居住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开始申请当日,积分入学申请的居住年限计算时间截至申请年度的5月3
12、1日(含当日);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累积计算。提交材料:居住证历史记录清单(可通过“市民之窗”自助打印),收原件(1份)。(2)房产情况。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提交材料:A.禅城区内的不动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提交共有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B.佛山市内禅城区外的不动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13、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提交共有产权证)以及所属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验原件收复印件。C.不动产权利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租住房屋。得分标准:申请人租住在我市出租屋(已在我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或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不包含自住和借住亲友房屋的),每满1年计5分,最高可计30分。出租屋登记备案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登记备案时间可连续计算,断开之前之后累计的时间满1年都可以加分。在我市内先租住房屋再购置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两项分值不可累加计算。提交材料(提供以下其中
14、一份即可):A.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B.居住地村(居)流管服务站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到居住地所属流管服务站查询打印)。2、合法稳定就业。得分标准: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提交材料:1、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可通过“市民之窗”自助打印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收原件(1份);2、广东省内本市外参加社会保险的(选择其中一种):a、异地参保证明材料;b、新市民缴交社保承诺书(深圳市除外),收原件(1份)。(-)
15、加分指标1、个人文化、技能。得分标准:(1)文化程度得分。(此项加分仅限于积分入户)得分标准:高中(中技、中职)为20分,大专为30分,本科以上为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提交材料:A高中(中技、中职)学历的,提供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申请人在复印件上写明毕业学校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并签名确认);高中毕业证遗失的,应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收原件1份。B.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并提供下列其中一种验证材料:a.以网上支付方式获取学历证书查询码(每组查询码只能使用一次):访问网址:,申请人将获取的查询码写在毕业证书复印件空白处;b.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并将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写在毕业证书复印件空白处。c.大专以上(包含大专)毕业证书遗失的,需提交学历查询码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含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收原件1份。(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得分标准:初级技工为20分,中级技工为4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5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6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