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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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肇庆市鼎湖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乙方(承租人):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肇庆市鼎湖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肇庆市鼎湖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乙方(承租人):根据肇庆市鼎湖区人才公寓管理制度(肇鼎人才领20173号)及入住区人才公寓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人才公寓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建筑面积为rtf)(人才公寓)租赁给乙方,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现状为精装修配家具、家电。第二条租赁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租金正常标准:租金按建筑面积计收,每月基准租金为15元/行。第一至
2、第二类人才免租入住,不受租住期限限制;第三类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照基准价的30%收取租金;第四类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照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确定租金金额和租住期限。根据区人才办意见,按一元/月/平方米收取,租期为年,租金,每年需缴清当年的租金。第四条租金中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等承租期间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不包含的费用需由住户到相关部门缴纳。第五条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每年缴纳租金到财政非税专户(转账前请联系住保开非税缴费单)。另,需交人民币元/套作为租房押金,押金由甲方暂时收取,押金在双方租赁关系解除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押金转至甲方指定账户:名称:,
3、开户行:,账号:O乙方入住时需到物业管理处缴交物业管理费及公摊费,具体缴纳时长由乙方与物管处自行协商决定。第六条承租期间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对配置好的家具(床、电视柜、沙发、衣柜、写字桌等)和家电(电热水器)等设施(具体详见乙方入住前签收的人才公寓入住交接名单)提供给乙方使用,如有损坏及遗失,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并在押金中予以扣除。若押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人才公寓住房房屋结构问题的维修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由甲方向相关部门汇报按规定执行;其他维修由乙方自己负责并负担相关费用。第七条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除第(一)、(二)外其他均不予退还押金),甲方有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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