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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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能部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发挥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根据工作实际,针对乡镇职能部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事项,特制定本方案。一、进驻对象(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便民服务中心由镇长罗超主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胡祖光分管,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二)进驻单位。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设置卫计、农经、民政、新农合、新农保、水利、农机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实行“一门办理”“一站服务”。二、进马主方式常驻窗口。
2、对象为办件量大、常年需要办件的单位,采取常驻窗口这一进驻方式,其审批职能及专职工作人员整体进驻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该坐班人员不安排驻村。涉及部门单位:卫计、新农合、新农保。三、业务要求。(-)进驻窗口承担本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职能。常驻窗口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二)各部门单位应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权限。便民服务中心对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建立统一的项目数据库,实行集中管理,进驻部门和事项不得擅自撤出或在便民服务中心内外“双轨运行”。(三)各部门单位对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要建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格规
3、范审批行为,制作办事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期限。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到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值守或者定期到窗口现场审批事项。四、人员要求(一)各部门单位要选派思想品质好、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优秀、年龄在45岁以下(业务骨干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的工作人员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二)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其业务上接受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和授权;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工作人员调离窗口工作岗位时,由便民服务中心出具其工作鉴定,计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和晋升的依据。各部门单位今后在评
4、定职称、评先评优或者晋升职级时,要优先考虑在窗口岗位上工作过的优秀人员。(三)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违规行为,便民服务中心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各站、办、所应予支持。各站、力、所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或者临时派人顶岗,应征得便民服务中心同意。(四)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办理服务事项;严禁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报”;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观看视频、网上购物等;严禁向服务对象耍态度、闹脾气;严禁在办事过程中有意刁难或拖延时间;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统一工作服,悬挂胸牌,台面上摆放公示牌。五、办公设施配备要求(一)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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