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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试讲规定试讲是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课程教学内容等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的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和理论联系实际等方面的能力及水平,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培养、考察与评价。为保证教师授课质量,规范教师试讲的程序和各项要求,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1试讲范围1.1 试讲人员下列教师在开课前(含理论和实践课)必须试讲。1.1.1 首次担任某门课程的教师;1. 1.2调进的教师;1.3.3 离开教学岗位三个学年及以上重新任教的教师;1.3.4 经教学考核,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1.2试讲课程1.2. 1教师本人没有讲过的课程;1.2.2
2、 课程体系变化大,增加新内容超过1/3的课程;1.2.3 学时变化大,明显增加学时的课程;1.2.4 试讲课程一般应为20学时以上;1.2.5 每学期一名教师开新课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二门(特殊情况需报主管校长批准);1.2.6 每学期同一班级、同一门课不到50学时(含50学时),只能一名教师任课(通过试讲者)。2试讲条件与审批程序2.1 试讲条件2.1.1 教师开本专业新课,应助课一轮(含实践课程);2.1.2 1.2教师转专业开新课,应助课两轮(含实践课程);2.1.3 教师开学校首轮新课(校内无法助课)原则上应先到校外进修;2.1.4 新调入教师在开课前,应助课一轮(特殊情况,需主管校长批准
3、);2.2 审批程序2.2.1 2.1试讲教师填写“试讲教师申请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助课笔记”,并由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签字;2.2.2 ”试讲教师申请表”、“助课笔记”交到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教师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2.2.3 ”教师试讲申请表”、“助课笔记”交到教务科研处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2. 2.4教师试讲申请表”、“助课笔记”于学期第十六周末前分别交到教学督导部门和教师所在院(部),由教学督导部门安排试讲日期和具体时间。3试讲步骤2.1 时间安排2.1.1 试讲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期最后二周进行(特殊情况例外);2.1.2 零周只安排试讲不通过者的第二次试讲;2.1.3 因教学
4、特殊需要或非主观原因需推迟试讲者应经教务科研处批准后方能进行试讲;2.1.4 不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试讲的教师若无正当理由一律不予安排试讲。2.2 教案准备3. 2.1试讲教师应准备三份不同章节(前、中、后)的教案和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在试讲前一周交到教学督导部门进行审查;3. 2.2每份教案为一学时的教学内容;3.1 3教案必须以实际教学要求为标准,文字表达清楚,图、表清晰完整,教学内容齐全。3.3.1试讲评审组由督导员、试讲课程的同行专家、试讲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组成;3.3.2试讲教师试讲前由评审组当场指定一份教案试讲;3.3.3教师试讲后回答专家提问,以考核教师对本课程的掌握程
5、度;3.4试讲评价3.4.1试讲和答辩后,评审组对试讲教师进行讲评,确定试讲结果;试讲结果分别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教学督导部门负责向试讲教师所在单位通报试讲结果,该单位负责将试讲结果通知试讲教师;3.4.2通过和基本通过的试讲教师可以正常开课;对试讲不通过的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第二次试讲(开学初进行)或取消讲课资格。被取消资格者要在一学期后才能重新申请试讲。3.4.3在教学过程中若发现违犯上述规定未经试讲而开新课者,责令立即停课,限期试讲,并对所在教研室主任和院(部)主任提出通报批评。4解释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同时原规定予以作废。本规定由学校教学督导部门负责解释。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附件1: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试讲申请表教师试讲申请表试讲教师助课起、止时间试讲课程赴企业实践时间课程计划学时所用教材及主编开课时间第周授课对象专业班级试讲教师已讲过课程试讲课程主要内容院、部意见指导教师年月日教研室主任年月日院、部督导组年月日人力资源室资格审查意见年月日教务科研处意见年月日试讲时间试讲地点试讲结果督导室意见年月日注:在向学校督导室上报一份已获批准的试讲申请表时,同时上交试一份讲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三份各两学时的不连续内容的试讲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