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XX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XX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XX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XX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求,增强市本级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实现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和快速分流,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窗口”服务,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内涵式、集约式、融合式创新发展,现就我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促进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司法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
2、推进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将其打造为市本级人民调解综合性服务平台。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依法推动。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不同特点,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人民调工作质量。三、工作职能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是市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平台,是向社会提供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解决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平台。具体履行以下职能:(一)整合市级行业性、
3、专业性人民调解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接待当事人来访,受理当事人的咨询、求助。对已受理的各类纠纷,指派到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可分流到其他人民调解组织调处。(二)以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对接主体,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联系、联动,引导更多的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解决纷争。同时,受理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信访局等部门委派、委托调解相关行业性、专业性纠纷案件。(三)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组建多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各类调解组织积极对接,扶持、优化配置其他各类调解资源,实现各类调解组织的融合式发展。调解组织应派员进驻市矛盾纠纷调解中
4、心,部分调解组织为方便群众、方便工作,也可以在特定场所设立。(四)负责组织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统计、分析、调研和宣传工作,支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五)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提供其它基本保障服务。四、工作要求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要负责市级层面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组建医患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人事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校园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信访事项纠纷、商事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并开展工作。(一)功能分区。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在市信访局一楼,设立接待室、调解室、办公室、专家(律师)工作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XX 矛盾 纠纷 调解 中心 建设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