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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意见为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程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本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以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统筹考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工程产权明晰、管护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到位、维护体系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
2、管理、专业化运营、长效化受益,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坚实饮水安全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镇水利管理站主导,村级负责,群众参与。由镇水管站主导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开展,建立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群众安全饮水、清洁饮水、节约用水、有偿用水。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自然条件、工程规模、用水人口分布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确定适合各村实际情况的运行管护方式,切实破解运行管护难题。坚持以水养水,长效受益。完善各村水价水费计收机制,树立群众用水商品意识,推进供水价格市场化、供水服务社会化,实现以水养水,安全长效运行。坚持节水优先,保护环境。统筹考虑节约用水、水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健全完
3、善各村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体系,保障饮水安全、维护水环境健康。二、改革管护方式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量化赋权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根据工程规模和建设投资构成,厘清国家、集体、社会法人及个人投资比例,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归属,通过改革发证确权,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镇政府下设水利管理站,对供水工程的运行、水费收缴、维修养护进行管理。要求各村于4月30日前将各类遗留问题稳妥处理后,将单村供水项目移交镇水利管理站统一管理,此后各村供水项目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三、推动以水养水(一)实施有偿供水。各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价格透明
4、,所有供水工程都应收取水费。按照“成本核算、公平合理、计量收费、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由镇水利管理站指导,各村根据现行水费收费标准,以村为单位安装村级用水总表。同时,要完善收费制度,建立收缴台账。水费收入主要用于电费和工程日常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通过收取水费,实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二)保障安全供水。在保障供水满足饮水安全评价四项指标的基础上,加强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合理选择净水消毒工艺,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建立完善供水应急反应机制,提高群众用水满意率,保障供水安全。(三)鼓励清洁用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指导减少面源污染,逐步消除生
5、活污水随意排放现象。(四)推动节约用水。大力推广一户一表、智能水表、预付费用水、基本水价与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加大农村供水舆论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爱水、惜水、节水、保护水”的意识,养成节约用水习惯。四、明确工作职责(一)镇水利管理站:负责全镇水利设施运营管护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安全生产设备维修养护、规范水管员管理行为,对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二)各行政村:负责本村饮用水的全面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执行农村饮用水管理,水污染防治;执行农村饮用水水源和水质的保护工作,防止水污染,确保安全运行。将农村饮用水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三)水管员:负责分管区域的水费收缴和村级水利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上报违反水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负责村级水源、水域保护;负责了解、上报村级水利状况及汛情、旱情信息;负责村级公共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监督村级微型在建水利工程技术指导和资料管理;(四)农户:按照要求及时缴纳水费;自觉遵守农村饮用水相关管理制度;对农村饮用水管理工作有建议和监督权对损害农村饮用水设施的行为有举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