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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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文机关:水利部发布日期:2023.04.27生效日期:2023.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文号:水节约2023139号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水节约(2023)139号部机关各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全社会节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
2、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下简称“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节水监督管理,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二)基本原则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使节水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状况,
3、细化实化节水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科技引领、两手发力。加强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推动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节水法治化管理。严格考核、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内容和方法,严格考核结果应用,压实节水工作责任,层层传导,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水资源节约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节水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技术标准体系趋于完善,节水意识不断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
4、年下降16%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全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70亿立方米,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受水区和北方60%以上、南方40%以上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到2035年,节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机制,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能力大幅提升,形成水资源利用与产业规模、经济结构、空间布局等相协调的现代化节水格局。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坚持四水四定。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
5、水定产,严控无序调水和人造水景工程。推动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全面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强化节水评价审查,确保应评尽评、严审严管,从源头上促进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发展节水旱作农业,因地制宜推行轮作等绿色适水种植。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已经开采的应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全面禁止开采。从严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推动工业生产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五)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管理。基本完成全国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加快跨市县江河水量分配。将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
6、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等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县级行政区,严格指标管控。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加快制定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六)严格取用水管理。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实行动态监管,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制定水资源短缺地区、超载地区判定标准,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超载水源新增取水许可。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全面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用水问题。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依法依规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三、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七)推进用水权改革。依据江河
7、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取水总量指标、外调水可用水量等成果规范明晰区域初始水权,逐步明晰取水户取水权和灌溉用水户用水权。建立健全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相关制度,完善用水权交易机制,推进统一的全国用水权交易系统应用,推动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鼓励通过用水权回购、收储等方式促进用水权交易。(八)完善节水法规标准。积极推动国家层面节约用水条例出台,支持地方性节水法规制修订,强化节水法治保障。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加快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制修订,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机制。修订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质升级。(九)深化水价形成机制
8、改革。加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定价成本监审,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业水价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积极推进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从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技术支撑、培育产业发展、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等方面研究制定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政策措施。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公共供水管网漏损、园林绿化等领域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逐步拓展合同节水管理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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