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娱乐项目经营者对项目参与者人身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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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娱乐项目经营者对项目参与者人身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裁判要旨因危险刺激的娱乐项目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故相较于一般的经营项目而言,经营者应当负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赋予其更高的安全注意责任。如经营者仅提出参与者安全意识不够而无证据证明参与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对其提出的参与者分担部分责任的抗辩应不予支持,由经营者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案件索引一审: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2020)赣0323民初424号(2020年5月11日)基本案情原告乐某诉称:2019年6月,原告乐某和同事一行4人相约去被告万龙峡漂流公司玩漂流项目,经同事彭某预订购得6月19日漂流票4张。6月19日原告和同事彭某等4
2、人来到被告处,经该处工作人员安排,于中午12时许上船漂流。刚漂流不久,大约中午1点多钟,原告乐某在船上被湍急的水流冲击受伤,当时原告乐某右脚疼痛难忍,在船上的人员见状后立即报告了被告公司负责人,但该负责人姗姗来迟,直至下午4点多钟才把原告乐某送至芦溪县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胫骨下段骨折。为了方便治疗,经被告同意当天晚上原告乐某转院至宜春市人民医院治疗。原告乐某住院治疗30天后出院,被告漂流公司已支付原告住院期间医疗费,但产生后续治疗费12000元等各项损失67333元。原告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万龙峡漂流公司应对原告乐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万龙峡漂流公司赔偿原告乐某各项
3、损失共计67333元。被告万龙峡漂流公司辩称:就原告乐某的人身损害事实,我方无过错,且原告乐某作为游客在漂流过程中可能安全意识不够,故原告乐某应承担部分责任,被告不应承担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19日,原告乐某与同事一行4人到被告某漂流公司经营的万龙峡漂流景点处漂流。在漂流过程中,因原告乐某乘坐的漂流船碰撞石头,导致原告右小腿受伤。被告方工作人员当日将原告送至芦溪县人民医院治疗,当日又转入宜春市人民医院,共计住院30天,被告支付了全部治疗费。原告伤情被诊断为:右胫骨下段骨折。出院医嘱:(1)建议休息3个月,继续卧床休息存在骨折不愈合致再次手术可能,患肢负重及拆除钢板由骨科医生根
4、据复查结果决定。双方当事人就损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裁判结果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日作出(2020)赣0323民初424号民事判决:一、被告万龙峡漂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乐某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7957元;二、驳回原告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万龙峡漂流公司作为惊险性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当排查出漂流设施的安全隐患,提供安全的漂流环境,避免参与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失。本案中,原告乐某
5、在漂流过程中,在船上腿部撞击石头受伤,船并未倾覆,说明漂流项目存在安全隐患。被告万龙峡漂流公司称原告乐某可能安全意识不够,但未能举证证明原告在事故发生中存在过错。因此,万龙峡漂流公司应当对乐某的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案例注解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成年人参与危险娱乐项目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该如何认定项目经营者的责任。本案是涉及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纠纷,责任的认定应当结合经营场所的性质、危险程度、受害人有无自身过错等各种因素予以确定。一、危险娱乐项目经营者须履行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保护
6、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J学界通常将安全保障义务概括为保护义务、警示义务、防护义务和看管义务。从营业场所硬件层面要求,经营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以及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场所内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从软件层面要求,对进入场所的人进行危险提示,同时予以适当的危险防范与救助。而本案涉及的危险娱乐项目不同于一般的公共娱乐项目,2006年6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发布的23项危险性大体育项目经营国
7、家强制性标准(第11部分:漂流场所)中,对漂流场所的安全设施有具体的要求,特别是对救生员和救生艇有更明确的标准。项目的危险性和刺激性决定了其经营者须履行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即须提供更高的风险明示告知义务和危险防范救助义务。所以,危险项目的经营者在安全保障方面要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履行更严格的义务,刺激与危险并存,也正因为项目具有刺激性,参与者才对该类项目热情很高,而经营者也能从中得到丰厚的回报。作为经营者,付出与回报相一致,其承担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也与其项目回报相一致。二、危险娱乐项目中受害人和经营者的过错认定详解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准则。按照过错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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