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1地方标准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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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A.1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名称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任务来源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起草单位薪兴市民政局、海宁市民政局单位地址拓兴市中环南路M96号中南大厦11楼参与单位一标准起草人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1鲁肇峰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2郑启忠嘉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建设与社会工作处处长3钱熠嘉兴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4倪继红海宁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5张晓明海宁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6陈建昂海宁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编制情况1.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及背景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是加强和完善基层社区治理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
2、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要求,要“积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提出要“支持乡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站”;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浙民慈2019125号)指出“鼓励支持乡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补齐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短板.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4月,我市下发
3、关于推进全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讥为实现全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同步研究起草建设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完善软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基本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同时对服务内容、服务行为、服务制度、服务评价与监督等进行规范,确保社会工作站建设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有效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为嘉兴争当市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贡献力量。2.编制过程简介(1)成立工作组2020年3月10日任务下达后,与海宁市民政局共同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按项目立项要求,明确了任务分工、确定了工作重点和时间进度。(2)调研分析在收集、分析深圳等相关地方社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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