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会评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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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会评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各提名方及项目完成单位(人员):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网评工作已结束,根据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安排,拟于2023年4月中下旬组织会评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对象和方式(一)答辩对象答辩对象为已通过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网络评审的项目单位(人员),具体参加答辩的项目单位(人员)名单将于3月6日在省科技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公布,同时会以短信形式提示项目提名方及前三位项目完成人,请注意查收短信。各提名方凭提名账号和密码、各项目完成单位(人员)凭申报账号和密码,登陆省科技奖励业务管理系统(以下
2、简称“系统”)查看网络评审结果为“已通过”的候选项目。(二)答辩方式会评答辩采取集中组织,异地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设置答辩室(外场)和评审室(内场)。答辩人在答辩室进行视频答辩,专家组在评审室进行视频质询、在线评审。二、答辩时间和地点会评答辩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中下旬,4月11日开始,省奖励办将在“系统”中发布项目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届时也会以短信形式提示项目提名方及前三位完成人。请各提名方和项目完成单位(人员)凭提名账号或申报账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实。三、答辩人员和流程(一)答辩人员参加答辩的提名方和完成方合计不超过4人。1 .提名方:提名
3、方应有1人,或书面委托1名项目前三位完成人所在单位熟悉项目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答辩。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不能作为受委托人员参加答辩。2 .完成方: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须提前书面说明情况,并报省奖励办。(二)答辩流程1 .播放材料。省奖励办工作人员在评审现场播放项目介绍演示稿(简称“演示稿”)。播放结束后,评审现场与答辩人所在视频答辩室连通网络视频。2 .视频答辩。评审专家与答辩人进行问答。关于提名书“第三方评价”内容的问题,原则上由提名方回答;关于专业科学技术内容和应用
4、(引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由完成方回答。回答问题前,请主动说明本人姓名及在项目中的排名。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播放演示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10分钟)。四、答辩材料提交答辩材料包括项目多媒体介绍材料自动版(演示稿)、手动版和会评答辩回执,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o各项目完成单位(人员)须于2023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7:00前通过“系统”上传,未能按时上传答辩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授奖资格。各提名方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并请预留提名方审核的时间。逾期或提前均不能上传、审核。(一)操作步骤步骤1:由项目完成单位(人员)登录“系统”,依次上传项目多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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