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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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大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行动纲要(2019-2025)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撤销原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将校务委员会职能职责划入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以下简称“中心校”),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并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落实教育公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基层教育治理体制机制建设,进
2、一步优化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提升管理质量效益,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均衡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整体推进。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改革,建立“中心校”教育直管模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教育管理机构臃肿、作风懒散、政令不畅等问题。三是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下去,把该管的事项坚决管住管好。(三)工作目标。一是加速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中心校为重点,坚持集约配置教育资源,缩小乡(镇、街道)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最大限度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和效益,实现乡(镇、街道)辖区内优质资源共享。二是着力解决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留不住问题。
3、实行教师统一调配管理,通过流动走教、跨校任教、城乡轮岗、支教等方式,保证送教到点、执教到班、辅导到人。三是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撤销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建制,降低教育行政成本,突出“中心校”办学主体地位,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二、工作措施撤销“校务委员会”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中心小学(学校)为主体,乡(镇、街道)所属其他学校(幼儿园)为成员校,分别明确高新、新天、东风、水田、下坝、羊昌、新场、新堡、百宜、偏坡10个乡(镇、街道)中心校,实现以强带弱、以大带小。(一)管理模式。乡(镇、街道)中心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区教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管理乡(镇、街道)所辖学校
4、(幼儿园)人、财、物、事。统一调配乡(镇、街道)所属学校(幼儿园)教育资源。全面推行财务报账制,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对乡(镇、街道)中心校教育经费实行集中核算。把乡(镇、街道)中心校办成区域内学校(幼儿园)的教学中心、教研中心、管理中心,推进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现统一人事调配、统一财务收支、统一考核管理的目标。(二)岗位设置。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科学核定编制,合理配置相关人员。1 .机构设置:高新中心校设于新天一小,其成员单位:*小学,其成员单位:东风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
5、园、培训机构;偏坡中心校设于偏坡九年制学校,其成员单位:偏坡乡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水田中心校设于水田中心小学,其成员单位:水田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新堡中心校设于新堡民族小学,其成员单位:新堡乡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下坝中心校设于下坝九年制学校,其成员单位:下坝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羊昌中心校设于羊昌中心小学,其成员单位:羊昌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新场中心校设于新场中心小学,其成员单位:新场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百宜中心校设于百宜中心小学,其成员单位:百宜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2 .人员组成: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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