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卫生创建行动方案(2023-2025年)(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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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州市卫生创建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57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的通知(清府(2013)8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清远行动的意见、连州市创建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速推动全市卫生创建提质扩面,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进健康连州建设,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连州市卫生创建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2、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为民、利民、惠民贯穿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动员、共建共享”的理念,深入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逐步推进全域卫生创建,着力提升镇村社会健康治理水平,解决镇村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用千千万万个文明健康小环境筑牢疫情防控社会大防线,打造卫生健康、美丽宜居生活生产环境,助力健康连州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工作目标(一)到2023年底,全市12个镇创建为“广东省卫生镇”;50%的行政村和30户以上的自
3、然村创建为“广东省卫生村”(见附件1);100%的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创建为“广东省无烟机关”、“广东省无烟医院”、“广东省无烟学校”(见附件2);25%的企业、村(居)、家庭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企业”、“广东省健康促进村(居)”、“广东省健康促进家庭”;40%的机关、学校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机关”、“广东省健康促进学校”;50%的医院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医院”(见附件3);连州市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县”;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2022年提升1个百分点。(二)到2024年底,连州市区创建为“国家卫生市”,东陂镇创建为“国家卫生镇”,瑶安乡创建为“国家卫生乡”;80%的行政村和30户以上
4、的自然村创建为“广东省卫生村”;30%的企业、村(居)、家庭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企业”、“广东省健康促进村(居)”、“广东省健康促进家庭”;50%的机关、学校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机关”、“广东省健康促进学校”;60%的医院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医院”;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2023年提升1个百分点。(三)到2025年底,启动2个以上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全市所有行政村和30户以上的自然村创建为“广东省卫生村”;35%的企业、村(居)、家庭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企业”、“广东省健康促进村(居)”、“广东省健康促进家庭”;60%的机关、学校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机关”、“广东省健康促进学校”;80
5、%的医院创建为“广东省健康促进医院”;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2024年提升1个百分点。三、申报时间和程序(一)广东省卫生镇、卫生村的创建L申报。一是申报省卫生镇、卫生村申报命名每1年为一个周期,由地级以上市爱卫会向省爱卫办提出书面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1-7月。申报的镇(乡)、村各项指标应达到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详见附件4),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省卫生村申报应是省内所有达到省卫生村标准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均可申报省卫生村。申报村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自查,各项指标应达到省爱卫会印发的广东省卫生村标准(详见附件5)。原则上年底统一命名。二是材料审核。地级以上市爱卫会接到申报材料后,按照广东省
6、卫生镇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受理申报,并将审核结果于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单位。省卫生村的申报应遵循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原则。申报村需提交申报书及相应材料。地级以上市爱卫会接到申报材料后,按照广东省卫生村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受理申报。2 .评审。一是省卫生村的评审由地级以上市爱卫会组织开展,包括现场核查和综合审定程序。二是省卫生镇(乡)评审由地级以上市爱卫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应从地级市以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具体承担评审,包括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等程序。3 .公示与命名。一是省卫生村的命名。省爱卫办根据地级以上市爱卫会评审意见、公示情况及省级抽查复
7、核结果,将拟命名村名单报省爱卫会予以统一命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省卫生镇(乡)的命名。拟命名省卫生镇(乡)的名单应在省爱卫会或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网站以及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镇(乡),由地级以上市爱卫会进行调查核实。省爱卫办根据地级以上市爱卫会评审意见、公示情况及省级抽查复核结果,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镇(乡)有关材料报省爱卫会予以统一命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4 .复审。省卫生镇(乡)每3年复审1次,由镇(乡)所在地级以上市爱卫会组织实施,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6个月。复审意见应于第3年9月底前报省爱卫办。对通过复审的省卫生镇(乡),
8、省爱卫会予以重新确认命名;对复审未达标准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命名。(二)国家卫生镇(乡)的创建1 .申报。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的通知要求,国家卫生镇(乡)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镇(乡)标准,并已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申报乡镇于申报周期的第2年(2023年)5月份前完成网上申报,所在的县(市)9月份前完成县级评估,12月份前完成清远市和省的评审,2024年全年接受国家的抽查。2 .评审。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办及省爱卫办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包括基础评估、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审定等程序。3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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