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企煤矿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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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更好地落
2、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重点(一)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建函(2023)XX号)要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在建项目责任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
3、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落实等情况。(二)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建函(2023)XX号)要求,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处施工前是否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临边洞口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攀登与悬空作业时使用的防坠落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脚手架支模架是否按相关规
4、定编制施工方案且按方案搭设;施工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等防坠措施等情况。(三)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XX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建函(2023)XX号)要求,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是否肢解发包、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厂商、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是否设立有执(从)业资格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
5、为。(四)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XX建函2023XX号)要求,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试验区等园区建设项目,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由于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执法不到位,导致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也未实际停工继续违法施工的非法违法房屋市政项目;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企业、站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方案的通知(XX建函(2023
6、)XX号)要求,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是否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或未取得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否按规定参加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对“新进、转岗或从事新工艺”的作业人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专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设备管理;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机构、组件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并组织演练等情况。四、时间安排(-)部署启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
7、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启动部署工作。(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三)检查督导阶段:8月至11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省厅、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8、进行督查抽查。(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各县(市)、区对本区域建筑施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分解落实此次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四个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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