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的十条措施(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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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的十条措施(试行)第一章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科技创新,聚力产业强区,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支撑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成全省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措施。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宏伟目标,结合实际,本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工业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具有科技含量的科技创新类产业。以上重点产业和项目的主体必须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缴、统
2、计关系均在,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第二章细则第一条支持重点产业招商。对属于总则所述产业领域的企业,在开展招商引资时除综合评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外,重点评估其对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作用或科技创新效益,对于符合本“一主(电子信息制造业)一特(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一硬(电子信息制造业)一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领域的,其效益评估十年内能实现投资贡献平衡的,原则上优先引进。第二条支持市场化招商。鼓励社会力量法人(除政府或区属平台公司在签约期内的第三方平台外)开展“以商招商”对引进的工业企业当年实现上规入统且实现2000万元增加值以上,引进的软
3、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企业当年实现上规入统且实现6000万元营收以上,按照每引进一户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的工业企业当年实现上规入统且实现6000万元增加值以上,引进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企业当年实现上规入统且实现8000万元营收以上,按照每引进一户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依次类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区外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除政府或区属平台公司在签约期内的第三方平台引入的企业外),最高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第三条支持存量企业入园。支持辖区内属于总则所述产业领域的存量企业进入云岩工业集中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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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 创新 推动 产业 增效 措施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