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实施意见.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预防禽流感等疫情,保障家禽等动物产品供应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关于调整全市活禽交易和宰杀有关规定的通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禽肉市场保供扩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规范我区活禽(含鸡、鸭、鹅、兔等,下同)交易和宰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分区域从
2、严落实管控措施。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圣泉街道、双福街道辖区内集贸市场(含超市、门市、餐饮店、专卖店等)和珞璜镇、白沙镇城市建成区(含工业园区)内集贸市场(含超市、门市、餐饮店、专卖店等)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白条光禽上市制度;其他区域暂不实行集中宰杀,在符合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动物防疫条件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进行活禽交易及宰杀。二、科学布局家禽集中屠宰场所。按照规划指导、条件许可、备案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动物防疫、居民家禽消费量、家禽产业规模、交通条件等方面,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场所规划布局建设,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大型家禽养殖企业
3、、大型连锁超市建设规模化家禽集中屠宰场所。积极推动规范化、规模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生猪屠宰场内增设具有物理隔离条件的家禽屠宰车间。家禽集中屠宰场设置和审批流程参照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引导现有家禽屠宰经营业主有序搬迁入驻集中屠宰场所。三、强化屠宰检疫监管。按照规定向家禽集中屠宰场所派驻官方兽医,全面落实屠宰检疫制度,严格查验入场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禽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禽产品,监督屠宰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派驻的官方兽医要做好产地检疫证明查验、屠宰检疫等环节记录,并监督屠宰企业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规范 交易 宰杀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