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整理-江海名府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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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工商格备字2012I-I-O7号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台州市江海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环大道398号法定代表人:潘华平联系电话:_0576-88721222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00000024707企业资质证书号:台房开字第33100000057委托代理人:无地址:无邮政编码:无联系电话:无委托代理机构:.无.注册地址:无法定代表人:无联系电话:无营业执照注册号:无企业资质证书号:无邮政码:无买受)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种类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X】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管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市府大道北侧书生小学南侧地块、编号为台开国用(2010)第04993号商业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载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3310052009A210240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9350.8平方米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建设本次项目名称】【现定名【暂定名】江海名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宝字第331001201010035号,施工许可证号为3326012010123101010
3、第二条商品房销售的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台州市规划与建设局,预售许可证为L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_二备案号为无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本次项目中的:第幢单元号房,或o建筑层数地上上一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层。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10年7月12日至2050年4月19日。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商业、办公(1、2层商业,3T2层办公),属框架结构,层高一层5.50米,二层4.50米,三层3.85米,4-12层335米。该商品房有阳台无个,其建筑样式为【
4、非封闭式】O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见她隹。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一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名称及建筑面积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条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设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052平方米,坐落203、204,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下列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所、设施、房屋,
5、属于业主共有。1、车位,地下汽车位归出卖人所有(属人防工程的车位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2、车库,地下自行车库归出卖人所有(属人防工程的车库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3、除规划核准属于业主共有的、移交市政公用的和出卖人已经出售、安置、附赠的等以外,其他物业均属于出卖人所有。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及依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管理管控的物业,不属前款约定范围。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上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大写)元(小写元)。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且元,总价款无
6、元。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2元。按照物业管理管控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交纳标准为元/平方米(以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的标准为准)。该款项未包含在本条约定的总价款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物业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1、当事人选择【建筑面积J】【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作为计价方式时,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7、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延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二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测绘部门原因(含预测和交付前实测)导致的房屋建筑面积差异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房价款按最终准确的测量面积据实结算。2、当事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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