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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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01号)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政务部门核发的证照(含证明、材料)电子化和电子证照应用尽用,同步强化业务办理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通过电子证照在线无感调用、电子亮证核验等方式,实现实体证照免提交。2023年底前,第一批可用电子
2、证照(清单见附件1)在第一批“免证可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2)中得到普遍应用。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免证可办”,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部分国家部委垂直管理的业务办理系统制发的证照外,基本实现电子证照无感调用核验。二、重点任务(一)梳理可用证照清单。每年5月底前,各级政务部门要梳理本部门上年度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以下简称“省电子证照系统”)填报事项名称、办件量、办事所需证照名称及来源渠道、办理结果名称及类型等信息,由本级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负责审核。2023年5月底前,重点梳理上年度办件量前50%的政务服务事项,
3、2025年扩大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汇总各地各部门梳理审核结果,结合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证照使用频率、制发情况等实际,分批滚动编制发布可用电子证照清单。(二)统一电子证照标准。省直相关部门要对照可用电子证照清单,推动全省电子证照统一名称、统一照面、统一模板。对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工程标准清单(可在省电子证照系统下载专区下载)中由省内制发的电子证照,省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确认包含底图、证照类型信息的全省统一证照模板。国家未出台统一工程标准的电子证照,省直相关部门要规范证照名称、版式、底图和证照类型信息、,制定全省统一证照模板。省直相关部门通过省电子证照系统
4、报送电子证照模板,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审核后统一在省电子证照系统下载专区挂载,并通知各地使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电子证照模板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实现全省统一标准、互通互认。2023年6月底前,省直相关部门完成第一批可用电子证照模板制作;2023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实现第一批可用电子证照标准化制发。(三)加快证照系统联通。各级政务部门要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业务办理系统(含省直部门垂直管理业务办理系统和省直相关部门自建电子证照系统)与本级电子证照系统联通,实现电子证照实时生成和按需调用,对接联通技术文档参见省电子证照系统下载专区。国家部委负责制发或依托国家部委垂直管理业务办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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