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指导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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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工业园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指导手册(试行)苏州工业园区水务局2021年1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苏州工业园区水利水务系统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苏州市水行政许可受理范围的通知(苏市水务(2020)299号)的要求,园区行政区划内省级立项或市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且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其他由苏州工业园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Ol办理指南(符合承诺制管理项目)04园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06园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免征项目)10办理指南(不
2、符合承诺制管理项目)12关于水土保持编制单位的要求15水土保持补偿费申报缴费提醒1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编号:(苏园水保)申()第号中心审批系统办件序号:申请人信息姓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电话/手机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地址文书送达地址邮编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报送材料编号材料名称(*为必要)有/无()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2*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5苏州工业园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承诺制项目)承诺本人(单位)知晓申请该项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提交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上提交
3、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授权委托声明:本单位授权为本项许可申报联系人,负责办理本项许可申报事宜。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一、编号序号:本表编号及办件序号,由审批单位统一编号,申报单位无需填写。二、申请人信息:单位申请的,填写名称(建设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没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公民身份号码、地址、文书送达地址,“其他证明材料”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身份的证照等。个人申请的,填写姓名、联系人及公民身份号码、住址、文书送达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
4、复印件,“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即上述材料。三、项目名称:填写与立项核准对应的项目名称四、项目地点:需填写具体地址至门牌号五、报送材料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6份)加盖生产建设单位公章及申请人签名2 .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1份)(1)生产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组织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2)生产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3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2份)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2份)非承诺制报告书项目为技术审查通过后修改且专家组长签字确认版本;承诺制项目
5、为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同意意见版本。报批稿封面须同时盖生产建设单位及方案编制单位公章。5 .苏州工业园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6份)该项材料仅限于实行承诺制项目。6 .本说明仅作为填报参考,不作为申报提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办理指南(符合承诺制管理项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为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情况,现将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1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
6、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2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工作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相关要求,弃渣场设置在苏州工业园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二、执行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满足以上情况,执行承诺制管理。三、承诺内容生产建设单位承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依法缴纳水
7、土保持补偿费;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并向主管部门报备。四、办理程序1 .自主公开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从省级水土保持专家库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意见,专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经专家审核后通过公共网站向社会公开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日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该逐一处理和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2 .提交申请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向苏州工业园区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及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所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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