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docx
《职业技术学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户口迁入第三章户口迁出第四章身份证办理第五章户籍卡借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集体户口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及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内集体户口管理,适用本办法。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口管理是指学校内集体户口的申报、迁移,以及户籍卡(即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保管和借用等。第四条由学校保卫处负责集体户口的管理。第二章户口迁入第五条根据*户籍政策规定:凡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第六条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凭录取
2、通知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迁移证内各项内容必须填写,不许有空白项,不得任意涂改,所有户口信息项目齐全。迁往地址为:职业技术学校或*号。第七条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学校代为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重新办理迁移证。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期间符合公安户口迁出规定的可办理户口迁出;毕业时,凭报到证将户口迁往用人单位。未迁户的学生在毕业时,毕业可凭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往用人单位。第八条教职工是应届毕业生的,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教职工为校外调动人员的,凭调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技术学院 集体 户口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