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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特殊教育改革试点一县一点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认真实施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使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全区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努力提升特
2、殊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努力破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瓶颈问题,大胆尝试满足残疾人群体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重要举措,推进教育公平,完成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按照“履职尽责、特教特办”的要求,持续推进我区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推动我区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推进,普特融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2.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
3、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3,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要加大支持特殊教育的力度,为特殊教育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4.坚持各方参与,促进公平。落实乡镇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保障残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效提升,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
4、提高,实现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三、主要措施(一)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要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资源教师”)。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全区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2 .认真落实一人一案。区教体局会同区残联,每年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进行实名登记,做到一个不漏。组织残疾儿童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根据适龄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进行教育安置,落实“一人一案”,做到“零拒绝”。完善残疾儿童学籍管
5、理机制,将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3 .积极完善支撑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区教育发展中心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为本区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骨干作用,更好服务各类残疾学生。(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把学前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对接受残疾儿童的普通幼儿园进行奖补。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增加学前部。加强残疾儿童早期发现、康复和教育。鼓励特教学校开展个训课,启动医教结合,由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学前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提供个训、亲子同训等形式康
6、复教育服务。2 .发展残疾人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办好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教育班。支持和引导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为残疾学生参加招生考试提供合理便利。(三)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1.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制定学前、高中阶段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中央、省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7、区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支持残疾儿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安排不少于5%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3 .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在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学前教育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区政府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持续开展好“助残日”主题活动。4 .健全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
8、业服务。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四)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编办发(2017)72号),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L3-4的配备标准,并根据残疾类别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巡回指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逐年通过师范定向培养特教专业教师充实特教队伍(2023年计划定向培养1人),力争2023年启动编外合同制特教教师
9、招录工作。5 .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应适当倾斜。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及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在职称评聘、推荐上级表彰奖励等方面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环境和条件。6 .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到2023年底,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对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和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
10、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开展普通教育培训时应适当增加特殊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对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予以倾斜,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的新课标新教材培训I,不断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认真做好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1.落实课程教材体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订的2016年版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指导特殊教育学校探究适合多重残疾、孤独症等学生的教学内容,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学前、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2.改进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方法。提高特殊教
11、育教学的针对性,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立融合教育理念的质量保障体系,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和管理模式。完善特殊教育质量检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健康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并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到全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四、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明确职责,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健、残联等部门的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健全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专家委员会,保障不同类型残疾儿童的入学认定评估需求。(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发展特殊教育对我区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将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实施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乡村振兴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区委组织部和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