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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团通29号岳团通(2011)29号命关孑翁岌湖南鼎年到北就业基金金关孑号展2011年度湖南堵大孽士制Q基金预日申祷26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工)委,各高职、高专团委:现将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选择与推荐大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与金融服务项目,将有关申报材料于9月12日前报送团市委青工部。联系人:钟智林,联系电话:8889464;共青团岳阳市委员会2011年8月31日主题词: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通知共青团岳阳市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8月31日印发(共印20份)湖南啬年到Q就Q基金金湘
2、青创通(201114号关孑月展2011年度湖存省大孽住到Q基金项9申造工行的通知各市州、高校团委: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进一步帮助我省广大青年实现创业就业,促进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继续从2011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中拨款1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我省大学生创业工作。为切实做好该笔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申报与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机构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具体负责管理与运用,由各市州团委、高校团委负责项目的推荐与落实。省青创会将按照“专款专用,严格操纵,厉行节约,保证实效”的原则,做好资金的管理、划拨、使用、监察等工作。二、
3、资助对象: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附件一)中所规定的受助对象。三、资助项目: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资助范围如下:1、用于开展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的项目。(1) “湖南省大学生村官创业成才资助计划”,拟安排项目资金支持300万元。(2) “湖南省大学生优秀创业企业资助计划”,拟安排资金扶持100万元。(3) “湖南省大学生小额创业项目资助计划”,拟安排资金扶持100万元。2、用于开展针对湖南省大学生的创业就业培训项目,拟安排资金扶持400万元。3、用于开展湖南省大学生创业领域的金融融资支持项目,拟安排担保贴息与促贷资金100万元。具体项目的审批流程、资助
4、程序与资助额度见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附件一)。四、申报时限请各市州、高校团委将有关申报材料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送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五、工作要求请各市州、高校团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选择与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与金融服务项目,谋划组织实施好创业培训项目,及时收集与报送项目申请表格与总结材料,协调当地劳动部门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项目的实施,确保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与检查。联系人:李文凯联系电话:0731-887
5、76933、13508472305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1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娱中心三楼附件:L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 .湖南省大学生村官创业成才项目资助申请表3 .湖南省大学生优秀创业企业资助申请表4.湖南省大学生小额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5、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安排表6、湖南省大学生金融与融资服务项目申报表7、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报送须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2011年8月26日湖森培年创Q就Q基金金大孽住到Q名须扶赭诊金窗理使用办法第一条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从2009年度开始,划拨其中1000万元给共青团湖
6、南省委下属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管理与使用,专项用于开展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精神,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分配将要紧考虑下列因素:(一)大学生开展创业的行业分布情况。(二)大学生在创业就业领域所需帮助的类型与特点。(三)大学生中各类典型性群体的群体需求。(四)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效能评
7、估。第三条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下列范围内使用:(一)用于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资金扶持。(二)用于为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类培训项目与有关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三)用于为大学生创业园与创业孵化基地的培养与建设提供资金扶持。(四)用于为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类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第四条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专项扶持资金要紧用于为湖南省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含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与湖南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并已派遣回湘的湘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的创业就业活动提供扶持。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品学
8、兼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与自主创业能力;(二)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三)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与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四)无不良信用与违法记录。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的对象不能在省、市州重复享受有关政策。第五条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与农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与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专项资金使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进行。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扶持标准(一)关
9、于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根据创业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择优扶持,确定扶持额度。项目需经各市州团委推荐报送,各市州劳动部门审查确认,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终审后一次性拨付。1、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与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2、大学生或者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通常不超过20万元。大学生或者大学生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o项目实施周期通常不超过2年。3、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与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
10、套扶持,通常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与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者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4、鼓励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与省各类资金支持,争取社会风险投资与银信机构融资。专项资金按照所争取资金或者融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帮助创业主体降低融资风险。(二)关于大学生创业各类培训,由市州团委将计划开展的培训项目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确认后,根据实施情况,实行据实拨付。1、市州团委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班;选拔与培训创业项目带头人;招募与培训服务大学生创业的志愿者,组织创业经验交流活动所需经费,由专项
11、资金给予据实补贴。2、湖南省内普通高校组织有创业意愿与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按参与培训的大学生人数由专项资金给予据实补贴。(三)关于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项金融服务,根据金融担保机构符合对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的贷款担保数额,给予贴息支持。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与试点金融机构签定有关贴息协议,由各地团组织提供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统一交金融担保公司进行贷款评审,由担保公司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担保。对能够进行担保贷款的,由担保公司形成贴息申请表交基金会签审确认。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根据担保公司实际发放青年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每半年向有关担保机构发放贴息补助,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l%o第八
12、条专项资金的申请与拨付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根据拟定的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开展情况,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在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内受理大学生创业领域各项资金扶持的申报。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与审核的工作机制。在同一年度内,同一资金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资金扶持项目、一种支持方式。(一)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下列简称申请表),提供创业计划书、申请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申请人的投入资金有效证明、资本及其有关证明与其他所需材料。大学生毕业离校后2年内在大学生创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或者科技园等)内创业的,其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提交企业创办所在
13、地园区管委会,经园区管委会初审签署意见后,由园区管委会提交所在市州团委与劳动部门审核。在其他地方创办企业的,其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街道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由本人提交所在市州团委与劳动部门审核。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组建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项目。评审出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后,与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人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再由基金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二)大学生创业培训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市州团委申请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扶持资金需提早申请立项,并报送培训服务计划与经费支出明细,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定后开展。培训
14、结束后,由市州团委上报申请审批文件、培训计划、学员名单、经费支出明细表、学员创业培训合格证明等凭证资料,经基金会验收合格后,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账户。(三)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凡经团省委、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扶持资金,由其创办者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园区(基地)有关资料、市州劳动部门与团组织证明材料、吸纳大学生创业人数等申请材料,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提出扶持资金申请。经审核后,由基金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创办者提供的银行账户。(四)贴息贷款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大学生创业贷款贴息项目由有关实施机构(银行、信用社、金融担保公司等)等与湖
15、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基金会将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考核项目的执行情况,并按照协议要求为实施机构提供资金补贴。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务必遵守国家与省有关法律、法规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科学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负责受理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对专项资金扶持对象进行跟踪、指导与管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南省委将按年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与审计。第十条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务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在资金使用年度内,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务必定期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上报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同意管理与监督。专项资金扶持对象违背协议使用专项资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有权强制收回扶持资金,并取消申请人与推报单位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因客观原因,创业项目承担人与单位对创业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与经费使用进行调整及撤销的,务必提出书面申请,经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查同意后执行。因运行不良或者破产的创业项目,需履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