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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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0)352号)等文件规定,保障广大考生、考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凡报名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考区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自愿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报名时应首先仔细、全面阅读面试公告,知
2、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详见附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3、:(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
4、试。(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连续两天参加考试的,提供第一天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十)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
5、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十一)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十二)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十三)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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