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全文及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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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在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期满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采用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方法,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为规范开展好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制定本工作规范。一.总体要求1.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是指项目执行期满后,根据合同的约定,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其中,任务完成方面,主要评价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成果效益、人才培养和组织管理等;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主要评价承担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及自筹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经费开支合规性等。2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侧重对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不将人才项目头衔帽子论文数量获得奖励等作为评价指标。3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实行分类评价。根据不同计划类别特点,建立符合科学发现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项目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
3、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技术研发类项目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应用示范类项目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二、工作流程和方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流程主要包括经费决算及审计、验收申请、形式审查和评价实施等主要阶段。(一)经费决算及审计市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总经费进行决算,项目下设课题的,由课题承担单位对课题经费进行决算
4、;也可根据项目特点视情委托开展审计。市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结题财务审计。结题财务审计要求如下。1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1个月内协同课题承担单位,委托1家具有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在双方协商、公允透明、经济合理的原则下确定,可从项目(课题)资金列支。2 .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项目资金(包括市级财政资助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接受审计委托1个月内每个项目按课题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
5、良好的承担单位,按程序认定后,可不再开展结题财务审计,其出具的项目资金决算报表,作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依据。(二)评价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自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1);2 .合同约定提交的科技报告;3 .项目(课题)决算或审计报告(市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上项目);4项目承担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说明材料。(三)形式审查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综合绩效评价环节。对存在问题的,退回补充调整,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补充完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
6、1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调整材料。(四)评价实施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在通过形式审查后的3个月内完成。项目管理机构根据不同科技项目类型,组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采用同行评议、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等方式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对于有测试要求的项目,可安排现场抽测;对于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的项目,可采用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对于成果已经得到应用的项目,应根据用户报告或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意见。1 .组织实施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可采用会议或通讯形式组织,可根据项目特点邀请相关技术、产业、投资、管理、财务等专家共同参与。对于市级财政
7、资助资金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般采用会议形式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应邀请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参加,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和质询等基础上,对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独立填写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打分表(格式见附件2),并讨论形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格式见附件3),确定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结余。对于市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管理机构对综合绩效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同行专家评议。一般采用通讯形式,邀请不少于3名技术专家,由专家独立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意见,项目管理机构形成经费评议得分,并结合专家意见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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