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评估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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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江苏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我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以下简称传统特色校)管理,健全完善遴选机制和规划布局,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创新,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传统特色校,是指有效落实体教融合,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发展、特色明显、文化氛围浓厚,且在某个或多个体育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特色,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由省
2、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不含体育类高校和体育运动学校,下同)。第三条传统特色校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体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体教融合发展,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强化“教会、勤练、常赛”,构建科学、有效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新模式,更好地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第二章培育创建第四条传统特色校分为省、市、县(市、区)级,省级传统特色校由省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命名和管理,按照先培育、后考核、再命名的流程,每两年评估、认定一次。凡符合省级传统特色校命名基本条件的学校,可以向所在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高校可直接向省教育
3、、体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审核后由省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确定为传统特色校培育点,次年由省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江苏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估细则组织考核评估,对基础分达到标准的(以实际通知为准)认定为省级传统特色校。第五条省级传统特色校的基本条件:(一)高校应加强体育学科建设,完善体育教育体系,深化体育课程改革,强化课外体育锻炼,提升学生体育活动与竞赛参与率,提高体育教师教学与科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体育课总课时本科不少于144学时,专科不少于108学时。本科院校、专科院校专任体育教师与在校生的比例分别达到1:300和1:350o毕业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执行率不低于90%。(二)中
4、小学校应建成体育俱乐部,积极参与推进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构建项目发展共同体。落实每周小学不少于4节、初中和高中不少于3节体育课,每学期安排不少于10节健康教育课。专任体育教师与在校生的比例达到1:220o按时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公示。(三)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建立幼儿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广泛开展幼儿体育游戏活动,培养兴趣,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第六条已命名的省级传统特色校每年1月应按要求报送上一年工作总结,并对照江苏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估细则组织自评。省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每年上半年联合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抽查,对合格的保留命名;对基本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限
5、期整改,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取消命名;对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命名。取消命名的学校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第七条近三年被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含省学生体育协会、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体育单项协会)实施全省通报处罚,或在省级传统特色校申报审核中有弄虚作假问题的学校,经查实一律取消省级传统特色校的命名。已命名的省级传统特色校在一个自然年内没有以学校名义参加过设区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含省学生体育协会、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体育单项协会)组织的竞赛活动的,取消新一轮省级传统特色校的命名。第三章建设发展第八条传统特色校应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健全体育组
6、织管理机构。高校和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推行“体育与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使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正常天气每天校内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1.5小时,校外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幼儿园正常情况下每天园内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第九条传统特色校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满足体育传统特色项目教学及相关活动需求。符合条件放开的学校体育场馆应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有序向社会开放。第十条传统特色校应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干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大学毕业生体质健康登记证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公示等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
7、康监测体系,强化体质健康监测结果运用。第十一条传统特色校应注重加强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的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以阳光体育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营造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校园体育氛围,使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成为学校德育、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的校园文化。第十二条传统特色校应根据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特点和运动项目规律,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广泛开展校园体育竞赛和体育游戏活动。高校和中小学校应组建学校代表队,制定完善训练计划,积极承办市、县(市、区)运动队,参加区域乃至全国青少年体育竞赛。第十三条传统特色校应在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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