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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藻膳食纤维生产加工技术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海藻膳食纤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和标志、贮存和运输、销售和召回。本文件适用于海藻膳食纤维的生产、检验、贮运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
2、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GB209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T5027果蔬纤维J
3、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海藻膳食纤维dietaryfiberofseaweed以可食用的海藻(如红藻类:麒麟菜、江篱等,褐藻类:裙带菜、海带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经清洗、煮制或不煮制、分离、干燥、粉碎等工序制成的以膳食纤维为主要成分的非即食藻类产品。4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4 .1.1可食用的海藻应符合GB19643的规定。5 .1.2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
4、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均匀粉状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4. 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优级合格水分/(%)12.012.0-15.0PH6.5-7.5总膳食纤维/080.060.080.0灰分/(%)5.05.0-15.04.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104大肠菌群/(MPN/100g)30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注: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4. 5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6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食
5、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4.7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2094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观察色泽、状态和杂质,闻其气味。6.2理化指标6.2.1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6.2.2PH按QB/T5027中5.4规定的方法测定。6.2.3总膳食纤维按GB5009.88规定的方法测定。6.2.4灰分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6.3微生物限量6.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6.3.2大肠菌群按GB/T4
6、789.3-2003规定的方法测定。6. 3.3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6. 4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7. 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工艺的产品为一批。7. 2抽样每批随机抽样,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样,数量满足检验和备样的要求。7. 3检验分类7. 3.1产品检验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 3.2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pH、灰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优级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还应包括总膳食纤维。7. 3.3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4.24.7规
7、定的项目。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技术和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c)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4判定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或优级;检验项目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在抽样批次中加倍抽样复检(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时不得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如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包装、标签和标志8. 1包装塑料材质内包装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8. 2标签和标志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同时还应注明产品等级。包装运输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9贮存和运输9. 1贮存9.1.1 应与墙壁、地面、天花板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分垛存放,标识清楚。9.1.2 应保持清洁、整齐,符合食品卫生要求。9.1.3应避光,贮存于干燥阴凉处,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其他损害。9.2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10销售和召回销售和召回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