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建议书(式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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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意见书编号:年份+序号(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名称):经查,(医疗机构)存在如下不良执业行为:(不良执业行为描述参照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至十三条内容列举)(附相关材料)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至十三条、款、项),请你单位按照规定对其行为给予记分。(盖章)年月日备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留存,一份受委托机构留存。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编号:年份+序号(医疗楣勾名称):经查,你单位存在如下不良执业行为:(不良执业行为事实的具体描述)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至十四条、款、项)
2、规定,对你单位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如对本次记分存有异议,可向记分机关依法依规进行申诉。特此通知。(盖章)年月曰备注:本通知一式三份,T分留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T分留存登记机关,一份交当事人。山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建议书(式样)编号:年份+序号(医疗机构名称):你单位因不良执业行为在本校验周期内已累计记分分。依据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你单位已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请切实加强管理,增强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警示提示:依据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或持有备案(凭)证的医疗机构,一
3、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12分(或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25分或校验期内累计记分70分),将取消医疗机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管理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接受法律法规培训。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18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累计记分80分),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给予医疗机构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间除急诊急救外,不得开展门诊服务,不得收治新病人,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给予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2年内不得申请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已通过等级评审的医疗机构,按照“未定等管理或重新核定级别。特此告知。(盖章)年月日备注:本建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留存,T分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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