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元路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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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元路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承包方:(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施工的相关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所发包的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元路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元路灯改造工程(二)H程地点:璧城街道蒲元场镇(三)工程期限:自甲方下达的开工令明确的开工日期起30个日历天。交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二、工程主要内容透水砖拆除恢复、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开挖回填;采购安装9米单臂路灯7套,7米单臂路灯13套;新安装电力电缆线路;新建路灯手
2、孔井41座等。三、合同签订及工程结算原则项目采取抽选的方式对外发包,合同价款为20.063万元,全费用清单详见发布的蒲元路灯改造工程全费用清单相关表格。最终结算金额:1、分部分项工程结算金额=实施的合格工程量X甲方对外发布的蒲元路灯改造工程全费用清单所附清单综合单价95%;2、增减工程结算金额(按第五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条款计算);3、最终结算金额=1+2。工程最终结算以审计结果为准。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审定工程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审定的方案组织乙方实施O2、负责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督促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3、负责组织工程的现场验收。5、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用水和用电
3、等,为顺利实施工程创造良好条件。6、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施工材料、设备进行质量监督。7、负责协调处理好工程实施中所涉及的乙方与周边群众等各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二)乙方责任1、按照甲方指定的实施地点、行业规范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按设计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2、负责自行采购设计(设计图纸由甲方提供)所要求的施工材料(路灯杆厚度不低于3.5mm;路灯Ied灯头:(1)180w电压DC36-48V,60W*3块模组单个模板尺寸140*140(10)mm;(2)120W电压DC36-48V,60W*2块模组,单个模板尺寸140*140(10)mm;(3)灯具外观尺寸
4、:1365(100)*350(20)*250(20)mm;(4)色温3400k(20k);(5)颜色:灰色)、设备,并负责相关材料、设备的搬运工作。3、接受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的管理。4、负责自行解决施工中人员的生活和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必须租用的场地、房屋等其他相关问题。5、负责处理好施工队伍内部及外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6、不得向他人转让项目工程,也不得将项目工程肢解后向他人转让。7、施工期间,其合同单价不受市场涨跌因素影响。8、承担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9、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购买施工保险,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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