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模板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模板范本.docx(2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目的与适用范围1.1 为了统一设备点检、维护、检修(以下简称检维修)及工程施工(包含建设施工和技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安全、规范、受控,特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规定了XX公司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是设备检维修及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1.3 本细则适用于XX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及检修协作单位、工程建设及技改施工承建单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引用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2.2 本细则涉及的国标、行业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3职责3.1 安全保卫部为公司检维
2、修及施工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相关单位在检维修及施工作业过程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修订本细则。3.2 设备部负责督促、检查、核实本细则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有效执行,并对不符合问题提出相应考核建议;负责合同结算中执行安全考核。3.3 技改部负责督促、检查、核实本细则在工程建设和技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有效执行,并对不符合问题提出相应考核建议;负责合同结算中执行安全考核。3.4 各产权单位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本单位相关部门及检维修协作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以下简称相关方)严格执行本细则。4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的基本保障条件4.1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4.2 建立健全检维修及施工作业相关的管理标准制度体系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3 相关方单位有效履行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各单位、各级部门及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4.4 经常性、实效性地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检维修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高。4.5 深入推进TnPM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设备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强。4.6 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协同作业管理机制,与相关方密切合作,共保安全。4.7 所有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均有危险因素识别和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4、5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通用细则5.1 合法性管理要求5.1.1 公司相关部门应对相关方各类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无资质的单位承揽公司检维修及施工业务。5.1.2 相关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上岗。5.1.3 相关工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专用机动车辆等)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5.1.4 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5.1.5 公司相关单位或部门(小甲方)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2 一般安全管理要求5.2.1 根据设备检
5、维修及施工项目的具体要求,应制定设备检维修及施工方案,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措施。5.2.2 检维修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及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及施工项目、任务、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5.2.3 项目负责人应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5.2.4 检维修及施工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5.2.5 根据作业需要办理相关动火票、操作牌、停送电、停介质泄压置换等手续。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或施工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原则上应切断动力电源。5.2.6 检维修及施工现场
6、必须具备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逐一确认作业条件,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各项规定。5.2.7 作业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受厂界限制,任何人发现现场违章违制行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5.2.8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安全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针对部分风险较大的安全隐患该停工整改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安全检查要求:5.2.8.1 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检维修管理人员、工艺管理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5.2.8.2 应对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
7、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1.1.1.1 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1.1.1.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算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高空作业中使用的工器具、材料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1.1.1.5 作业完毕,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修及施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1.1.9 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1.1.10 因作业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及围栏,作业完成后应恢复正常。1.1.11 作业完成后,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
8、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1.1.12 作业完毕后应三清现场,将检修废弃物立即清理干净,废旧物资合理安置,并按分类规定放置到废料中,使作业现场恢复到作业前的状态。1.1.13 检修人员应会同设备所在岗位进行试车,验收交接。5.3 作业人员通用行为规范5.3.1 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停送电、操作牌、动火票、停送介质及置换等制度,严禁违章作业。5.3.2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噪音、强光、热辐射、粉尘、烟气和火花、刨屑、碎片飞溅的场所工作,必须按规定分别戴上护耳器、防护眼镜、头盔和面具等特殊防护用品。5.3.3 从事特种作业(包括电气、起重
9、、锅炉、压力容器、登高架设、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的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5.3.4 作业人员进入检维修、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及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提醒、阻拦,不得擅自冒险进入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严禁触动无关的开关按钮和开闭阀门。5.3.5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相互配合及时保持联系,如发生危险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现场,待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现场。5.3.6 作业人员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经批准的作业内容变更、停工后重新恢复作业时,均应重新确认安全作业条件和对作业内容安全措施交底。5.3.7 作
10、业人员在作业完成后应对作业项目进行清理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5.3.8 对于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作业。5.3.9 作业中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含需置换未合格的);传动设备动力电源未切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5.4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场所通用规范5.4.1 生产、检维修、技改施工现场之间及危险作业部位应采用围栏、安全警示带等物品设置有效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误入作业区域。5.4.2 应将检维修及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等影响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滑跌措施。5.4.3 升降口、走道、平台、梯子、栈桥等应
11、有防护栏杆,坑、沟要保持清洁并有盖板或围栏。5.4.4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安全通道(人行通道、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5.4.5 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及其他物品摆放必须符合5S的要求,重心稳定,防止倒塌伤人。5.4.6 作业场所的光线必须充足,夜间及阴暗处所要有足够的照明,亮度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采用强光源时,应采取措施发生火灾。5.4.7 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5.4.8 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5.4.9 作业场所应供给足够的清洁饮水,并设置洗手设备。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放散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
12、饮水。5.4.10 在危险性较高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生产操作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6点检作业安全管理细则6.1 点检组应纳入正规的班组进行正常的安全管理,通过开展,班组四件事,等活动,提高点检组自律安全管理能力,增强点检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能。6.2 点检人员应树立“项目负责人即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履责意识,对自身负责的设备设施运行安全、本质化安全及其维护、检修、技改施工作业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13、6.3 点检人员应加强负责区域设备设施的点检维护工作,积极协调整治隐患,督促并检查相关人员提高设备制造、安装、检修及改造的质量,增强设备本质安全性能。6.4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点检人员独自在现场开展点检工作,应增强自保意识,熟悉点检作业区域的危险因素,认真落实安全确认制和防范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设施安全。6.5 在特殊情况下,如进入煤气区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境从事点检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联系人员(同组组员、岗位操作人员、检修或施工方人员)形成互保,并携带有效相应报警仪,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后才允许进入点检作业区域。6.6 点检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对防护用
14、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要进行检查确认。高压绝缘用具还必须检查其耐压试验周期,确定是否有效。6.7 点检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范要求6.7.1 检查传动带、开式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位时,要注意站立的位置、姿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6.7.2 严禁点检作业人员从旋转设备、旋转机构或移动的产品等上方跨越。6.7.3 检查压延机、冲压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6.7.4 点检起重机等运动设备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站在指定的安全位置,并扶好栏杆,不得随便走动,要绝对做到“车(设备)动人不动,人动车(设备)不动。6.7.5 对点检过程发现的危
15、险、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场所及危及安全的带病设备设施,要设立安全标志和明显的警告牌。6.7.6 位于高度超过2米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穿戴好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和防坠落用具。6.7.7 确认点检的电气设备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需要接触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先确认是否带电,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措施是否完好。6.7.8 检查用的手持灯具,其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场所不能超过12伏特。6.7.9 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进行点检时,要使用防爆型的点检设备。6.7.10 点检电气设备时必须与运行值班(管理)人员协同进行,点检低压配时需要操作人员或者维修人员协同进行。6.7.11 在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点检作业,要严禁烟火和采取防静电措施。6.7.12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地点进行作业时,要有酸碱烧伤的预防性措施,例如配备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设置冲洗水等。6.7.13 在检查牵引链条、齿轮时禁止将头手伸入机壳内,防止卷入导致的机械伤害。6.7.14 点检或维护检修时,必须把工器具和物品放置在安全的位置,作业完毕后不得遗留在现场;高空时,必须对工器具、物品等采取防坠落措施。6.7.15 在上下楼梯时应把稳扶好,注意脚下和检查鞋带,防止滑跌。7日常维护作业(含零星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日常维护作业除应执行通用安全管理细则”5.2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