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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农贸市场长效治理工作服务项目协议甲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联系人:刘思恒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甲、乙双方根据“江门市农贸市场长效治理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以下简称项目)采购公告、项目采购结果公告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如下:第一条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江门市农贸市场长效治理工作服务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按以下项目内容及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1.乙方应按工作要
2、求、特定任务需求优化处理“邑食安-阳光市场”APP中江门市265家农贸市场驻点巡查人员定期上传的巡查数据和管理(开办)方定期上传的自查数据,协助甲方解决系统应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在项目开展期间,形成至少48份每周应用数据处理情况统计表,形成至少12份月度应用数据处理情况统计表;2 .乙方应按工作要求、特定任务需求优化处理我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在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上传的数据,协助甲方解决系统应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在项目开展期间,形成至少48份每周应用数据处理情况统计表,形成至少12份月度应用数据处理情况统计表;3 .乙方应按工作要求、特定任务需求优化处理我市在应
3、用监督检查子系统过程中产生的农贸市场相关应用数据,协助甲方解决系统应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在项目开展期间,形成至少48份每周应用数据处理情况统计表,形成至少12份月度应用数据处理情况统计表。4 .乙方应通过调研珠三角周边地市农贸市场长效治理机制,分析各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应用情况的优劣,结合对我市农贸市场的调研情况,对我市农贸市场长效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5 .乙方服务队伍确保人数不少于1名,并向甲方提供在本单位任职的相关证明(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笫二条协议期限、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协议期限为虹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年月日
4、。(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可获得的项目技术服务总费用(即项目总费用或称服务费用、含税价)为人民币染万元整(70000.00元)。(三)付款时间、方式。1.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对应金额发票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即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2.乙方确认: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本条约定甲方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能据此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四)乙方账户信息如下:1 .开户名:2 .开户行:3 .账号:(五)甲方开票信息如下:1 .单位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 .统一信用代码:11440700MB2C90725T第三条验收方式(一)验收时间:本项目结束之日起至叵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采购公告及甲方要求提交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成果性资料给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成果性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验收的,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损失难以计算的,则以乙方从本协议项下获得的费用作为损失计算依据。(二)验收标准:由甲方依据国家、省、市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行
6、业规范或标准以及本协议相关采购公告、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服务标准进行验收。(三)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弥补措施并再次提交给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并作为项目验收及甲方支付项目总费用的依据。(四)若经甲方再次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收取款项中扣减掉“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费用”后要求乙方将剩余金额退回给甲方(乙方已经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也即不能要求甲方予以承担)。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为乙方提供本项目实施中所需的相关协助;(二)本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建议或具体要求;(三)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项目计划
7、,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的实施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及开展情况。(四)若甲方发现有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的质疑之日2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说明;若甲方认为需要整改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整改至甲方认为合格为止;若乙方拒绝整改,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五)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六)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以及按约定配合乙方的其他工作。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甲方要求做出工作实施方案,并完成工作任务以及确保完成任务期间的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等各项安全事宜。(二)项目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有可能致使本协议履行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乙方应在知晓该等事项之日起1
8、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甲方获得通知,同意变更本协议内容或解除本协议的,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三)乙方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本协议履行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乙方承担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全部风险,甲方不予支付本协议项目总费用。(四)乙方应严格依照甲方的要求,依法配合甲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并妥善保存相应的统计数据等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利用相应的数据做其他用途;且乙方在开展工作时需依法收集农贸市场数据、信息等调研资料,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合法权益损失的话,则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
9、查费、差旅费、鉴定费、赔偿款等各种费用损失)。第六条知识产权(一)乙方按照采购公告以及本协议要求完成的工作所产生的数据所有权归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相应的数据信息等资料作为成果性文件的原始数据提供给甲方。(二)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需要使用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取得权利人许可或者授权并由乙方承担费用。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赔偿款、调查费、差旅费等)O(三)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
10、方享有。笫七条不可抗力(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爆炸、火灾、水灾、战争、暴动、暴乱和流行病以及行政措施和命令)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书面通报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各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三)一旦不可抗力已经停止,受影
11、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且应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但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天,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均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清付应缴未缴的款项的责任除外)。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支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L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项目成果性文件或逾期完成项目工作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项目服务总费用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提交或者完成之日止。2. 2.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12、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协助乙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解除的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即生效;另,甲方有权扣减掉“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费用”后要求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款项剩余部分金额给甲方(乙方已经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也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总费用20%的违约金给甲方:3. (1)乙方逾期提交项目成果性文件或者逾期完成项目工作超过15日以上的;4.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服务(不包括本条第1点的情形)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5.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技术服
13、务工作转让第三人负责的。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一)发生不可抗力。(二)因一方违约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三)出现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规定等特定情形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双方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第十一条其他(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以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文件有效的送达地址,对方的文件、司法机关的文件、合同解除的通知一经到达或退回即视为送达;一方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三)本协议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以下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 .江门市农贸市场长效治理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项目采购结果公告;3 .其他附件及补充协议等资料。(以下无正文)甲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