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江苏省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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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讦莒金生柄境工程专业技术点八公U办官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分A至苏环职称办20232号关于报送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省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对象(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二)在我省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
2、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评审。(四)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对象指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二、申报条件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8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
3、发2022156号)执行。(一)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符合工程师资格条件中破格要求)。(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三)外省专业技术人才、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需提交委托函并由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
4、3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三、申报方式(一)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提交的方式,网上扫描件和纸质材料要与原件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二)网上申报入口1.技术员、助理
5、工程师、工程师资格初定及评审申报。登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人才人事栏目()注册登录,选择“个人办事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一职称初定申报职称评审申报”填报信2.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登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在“政务服务入口”点击“年度职称评审”,进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四、申报材料与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一)专业技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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