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法规实施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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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技术法规实施指南(2023年第1号)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法规实施指南1背景1.1 我局颁布了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2019年修改通报)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均对电池动力船舶提出了技术要求和检验要求。1.2 我国电池动力船舶发展迅速,技术快速迭代,相关技术要求亦应随着行业发展及时更新。2目的2.1依照现行国内航行船舶技术法规有关要求,基于对纯电池动力船舶应用情况及风险隐患的最新动态评估,为进一步推进电池动力船舶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纯电池动力船舶技术法规实
2、施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3适用范围3.1本指南适用于以锂离子蓄电池和能量型超级电容器作为全部动力源且设有直流综合电力系统的国内航行船舶。4现行主要国内航行船舶技术法规规范4.1 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第5章第2节、第6节和第7节。4.2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2019年修改通报):第6章第8节、第13节和第14节,第7章第5节,附录2第2.5条。4.3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5篇第3章第7节“磷酸铁锂电池船舶的特殊要求”,第5篇第10章第2节“应用太阳能电池的船舶”O4.4 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第1篇第5章第5节“锂离子蓄电池”,第1篇
3、第6章第4节第6.4.3条“船上使用蓄电池的附加要求”;第2篇第5章第9节、第10节、第13节、第14节,第2篇第7章第7.2.8条“应用磷酸铁锂电池船舶的特殊要求”。4.5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第4篇第2-1章第2-1.3.11条“船舶使用锂离子蓄电池的附加要求”,第4篇第22章第2-2.1.29条“船舶使用锂离子蓄电池的附加要求二4.6 船舶直流综合电力系统检验指南(2023),该指南于2023年5月1日生效,生效后替代直流配电电力推进系统检验指南(2020)o4.7 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3),该规范于2023年6月1日生效,生效后替代纯电池动力船舶
4、检验指南(2019)。5实施要点5.1 一般规定5.1.1 国内航行船舶使用锂离子蓄电池和能量型超级电容器时应满足本指南4所述适用的标准。5.2 审图实施要点除相关法规明确要求外,电池动力系统相关图纸的主要审查依据是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3)和船舶直流综合电力系统检验指南(2023)。5.2.1 电池系统风险控制5.2.1.1 热失控(1)确认电池舱(柜)的布置及分隔时,船长20m及以上国内航行海船的锂离子蓄电池舱(室)与相邻处所限界面的耐火完整性应达到A-60标准,限界面上的开口和贯穿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限界面的的:非突出显示耐火完整性。(2)核查电池舱通风系统(或其它冷却装置)的设置
5、及通风量计算,电池舱风机通风能力损失应在驾驶室设置声光报警。(3)在电池管理系统(BMS)功能要求一览表中,关注电池单体电压、温度等参数的报警及保护要求。(4)可燃气体探测装置能够在发出报警的同时启动应急排气风机,该风机排风布置需将可燃气体及时排至船外安全处所。排气系统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应由其服务舱室之外的其他电源系统供电。(5)核查电池舱内是否设置了火灾探测及报警、固定式灭火系统及预释放报警装置。(6)核查电池舱风机紧急切断装置、电池系统紧急关断装置的设置。(7)电池舱内热失控状态下需维持工作的设备应为防爆型产品,如探火设备、固定式灭火剂施放预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及报警器、应急排
6、气系统等。(8)核查固定式灭火系统灭火剂数量,以及手提式灭火器的配备。(9)船舶冷却系统中液冷电池包的热交换量,应能够满足制造商提供的电池包所需相关热交换数据。5.2.1.2 电池管理系统(BMS)(I)BMS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应由其监控蓄电池以外的其他电源系统供电。(2)BMS的环境温度监测的高温报警和过高温保护不应使用同一传感器。(3)BMS的报警及保护动作:报警及保护动作设定值应分级进行,相应保护动作中不同保护动作设定值也应分级进行,其中温度调节与降功率可为同一级。降功率由BMS向船舶管理系统(PMS/EMS/AMS)发出降功率信号;温度调节由BMS启动电池系统内的温度调节装置(
7、如设有)或向蓄电池安装处所的温度调节装置(风机、空调等)发出起动信号。5.2.1.3 全船电池系统的总电量的最小电量报警应设置独立报警装置,该报警信号应由船舶管理系统(PMS/EMS/AMS)发出。5.2.1.4 单个电池子系统的最小电量报警无需设置独立报警器,该报警信号可由电池子系统发出。5.2.2 配电系统,5.221直流主汇流排的分段及连接内河急流航段的船舶、通过三峡大坝的船舶,以及可并联电源装置总功率大于20OkW的客船,若采用固态开关作为母联保护装置,母联保护装置应可以合闸运行;若采用其它类型母联保护装置,母联保护装置需分闸,采用分区供电模式,各分段直流母排独立运行,同/带格式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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