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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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二C)二X年乂月目录目录一、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3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6三、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H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13五、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14六、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4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14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5九、结论意见,.15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致: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教育”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
2、司20X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为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XX教育科
3、技股份有限公司20X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1、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4、,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XX教育的行为、有关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3、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以本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XX教育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财务、会计等专业
5、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基于专业分工及归位尽责的原则,本所律师对境内法律事项履行了证券法律专业人士的特别注意义务;对财务、会计等非法律事项履行了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财务、会计等专业事项等内容时,本所律师履行了必要的调查、复核工作,形成合理信赖,并严格按照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或XX教育的说明予以引述。该等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这些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4、本所律师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已得到XX教育如下保证,即XX教育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
6、材料、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处。XX教育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有关文件、材料上所有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5、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XX教育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基于上述
7、声明,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一)公司为依法设立且在XX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XX成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X年X月X日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2、20X1年X月X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X1)X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X万股。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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